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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民结婚登记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21:52

国内公民成婚登记
○处理时限:
证件完全、契合成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契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奉告理由。
○申办目标资历
(一)当事人有必要契合法定成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当事人有必要是自愿和无爱人;
(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五)当事人一方或两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六)请求成婚登记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请求,不得托付别人署理。
○申办手续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当事人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相片(少数民族在外);(四)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则处理:
○处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请求成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检查、颁布《成婚证》。
○处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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