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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补偿款诉讼平息后再分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7:13

大兴区瀛海镇三槐堂村乡民张先生,为了一套小产权房已打了两年多官司。2005年年底,张先生预备将已出售给李女士的自建房回收,两边产生分歧继而对簿公堂。但是在诉讼未了之际,该小产权房所在地遭受拆迁。本年1月27日,这栋争议中的房子被强拆。当地拆迁办称,待买卖两边诉讼停息后再分配拆迁补偿利益。
诉讼期间遭受拆迁
张先生售出的房子坐落大兴区瀛海镇三槐堂村槐福北街一排一号,被撤除前是一个北房8间、西房3间的小院。
1999年,张先生将这套自建房卖给李女士。2005年年底,他家又预备将房子回收,但李女士家不愿意。2006年,法院判定两边签定的房子买卖协议无效。这以后,张先生再诉李女士,要求她返还房子和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法院审理后判定李女士返还房子和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一起张家需支交给李女士购房款、装饰款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共51万多元。关于该判定,李女士提起上诉,现在此案仍处于市一中院的审理阶段。
但是就在官司未了之际,上一年12月,瀛海镇镇区项目开建,作为旧村改造工程一部分,这套小院也在拆迁之列。
房子要回补偿未得
本年1月11日,张家将需求支交给李女士的51万余元补偿全数交交给了大兴法院。第二天,李女士腾房,张家重搬回小院。尔后张家要求与开发商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但遭到了开发商的回绝。
“他们说房子现在是他们的,而咱们是不合法入住。”张家之后了解到,此前开发商已与李女士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
张先生说,依照能够预见的成果,法院将会要求李女士返还房子和权属证明,张家才应该是拆迁的受益人。现在开发商与李女士签定协议,造成了两个费事。一是李女士不会站在张家的立场上考虑利益,二是补偿款假如发给了李女士,张家追讨起来就成了大费事。
就在张家头疼之际,1月27日,拆迁工人忽然走进小院,将张先生的家人劝出,挖掘机随后开动。
这一天,这个官司未了的小院变成了废墟。
开发商冻住补偿款
小院被撤除之后,余波未了。
张先生家更为关怀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1月28日,瀛海镇镇区项目拆迁办公室方针回答组的工作人员称,开发商已冻住了这笔补偿款。
工作人员称,开发商已得悉房子买卖两边的诉讼状况,但因比及诉讼结束或许需很长时刻,而开发、拆迁的期限固定,假如等争讼尘埃落定时再进行拆迁,会给开发商带来巨额丢失。考虑到在争讼期间房子的实践寓居人和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所有人还都是买房人李女士,开发商就与李女士签定了拆迁协议,并在她腾房后将房子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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