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0:30
行政复议请求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请求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请求期限的,请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海关行政复议组织在收到复议请求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议是否受理,关于决议受理的,收到复议请求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特别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可延长30日。
复议请求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议不服,能够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关行政复议组织在收到复议请求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议是否受理,关于决议受理的,收到复议请求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特别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可延长30日。
复议请求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议不服,能够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