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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的现状及解决纠纷的法律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01:58
(一)医患胶葛的现状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06年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中,坦承现在医患联系紧张,有些当地乃至屡次发作暴力进犯医务人员事情1.据上海市60家医院的计算,5年中因医患胶葛发作殴伤医务人员事情49起,因医患胶葛处理不善陈尸医院的有25起2.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医患胶葛比年上升,有些当地近年来成倍添加,人民法院受理的医患胶葛案子不光在数量上不断添加,并且案子性质越来越杂乱,处理很扎手。如某女申述建议山东省费县某医院阑尾炎手术中误将卵巢切除,司法判定对医学影像中卵巢部位的反射图画是否卵巢安排不能承认,怎么确定侵权现实?再如,某患者因脑炎在山东郯城县某医院医治后呈现植物人状况每天靠仪器和药物保持呼吸,患方回绝交费、长时间占有重症室,医院申述要求患方付出医疗费、免除两边的医疗联系,第二项恳求能否支撑?一起,尽管医患胶葛数量显着上升,但却和医疗事故并不成比例,作者对山东省临沂市十二处底层法院2001年至2006年受理的医患胶葛案子进行了计算,75%以上的医患胶葛是在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下因一般医疗差错承当了补偿职责,这也向靠《医疗事故法令》处理医患胶葛的方针定位提出了质疑。
二、医患胶葛诉讼法令适用的开展与现状
医患胶葛的基本处理途径有医患两边洽谈、医政部分调停、民事诉讼三种方法,跟着人民群众法治认识的增强,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实施后医疗行政调停的弱化,以民事诉讼的方法处理医患胶葛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以为,回忆人民法院诉讼处理医患胶葛适用法令的沿革,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曾经,《医疗事故处理方法》规则给予“病员”一次性的限额补偿,立法是根据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医疗体系,患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证。第二阶段,经过1992年3月24日《关于李新荣诉天津市第二医学院隶属医院医疗事故补偿一案怎么适用法令的复函》的出台,最高人民法院清晰了人民法院审理医疗胶葛案子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则,参照当地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则审理案子,从实体上使患者的权益维护取得了很大前进,是医疗胶葛案子诉讼的一个里程碑。但由于仍将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作为案子受理的前置程序和医疗事故判定不容检查的霸王根据位置,使得法官对医疗行为及其差错的审理形同虚设,加之在诉讼中按一般侵权职责装备举证职责使处于弱势位置的患者很难完结案子胜诉的举证使命,最终使患者面临诉讼依然“望而生畏”。
第三阶段,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清晰规则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及不存在医疗差错承当举证职责,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法令》,使医患胶葛的处理有了新的根据,该两份法令文件的出台使医患胶葛案子的审理进入了簇新的年代。
法令适用现状:关于前述法令适用第三阶段的具体操作,司法实践一般遵从两份文件:一个是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审理医疗胶葛民事案子的告诉》,一个是200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胶葛案子的法令适用问题答记者问》。两份文件表现的法令适用精力是共同的,均着重:“法令实施后发作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补偿胶葛,诉到法院的,参照法令的有关规则处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补偿胶葛,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则。”将《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界定为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则,而对“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胶葛”则规则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则,包含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由此,产生了医患胶葛的“二元化”补偿规范:一个是“医疗事故”侵权适用《法令》规则的低规范,一个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胶葛”适用的《人身危害补偿司法解说》的高规范。补偿规范的“二元化”可谓大相径庭,加大了诉讼处理医患胶葛的难度,加大了医患两边的争议,使医患两边服判息诉的路途愈加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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