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01:34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民事诉讼实施谁建议谁举证,在发作劳作争议时,原告首先要举证证明劳作联系的存在,然后才干就劳作联系发生的权力与责任的建议举证.在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构成现实劳作联系的情况下 ,劳作者在劳作联系存在以及依据劳作联系应当享有的待遇举证就陷入了十分晦气的位置.加之我国劳作力商场长期以来就一直是买方商场,劳作者遍及面对巨大的工作竞赛压力,从而就导致许多用人单位为躲避法令的束缚,躲避法令责任,想方设法避免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