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的特有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04:14

电子依据是当时各国司法范畴的新生事物,为查明案子本相、完成定分止争带来了便当,与此一起,电子依据的搜集与运用也面对许多法令问题。我国对电子依据的研讨起步较晚,在电子依据迅速开展的新形势下,许多问题尤为杰出。在电子依据的搜集方面,我国的相关法令法规对其缺少必要的规制,以至于电子取证根本上无法可依,侦查人员大多不清楚怎么正确、有效地进行电子取证;在电子依据的运用方面,目前我国司法人员遍及不清楚该怎么查看电子依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更难以有效地依托电子依据确认案子现实。咱们以为,信息年代必将是电子依据主导的年代,国外在电子依据的相关问题上现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国也应当立足于本国的司法证明传统,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深入研讨电子依据的搜集和运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制计划。
电子取证的规制办法、规制准则和规制内容
电子取证是指对存储在计算机体系或许网络设备中潜在电子依据的辨认、搜集、维护、查看、剖析以及法庭出示等专门办法。技能规制和法令规制是电子取证的首要规制办法。现如今,国际上对电子取证的技能规制现已根本老练,形成了许多相对安稳的、各国遍及运用的世界性规范。比较而言,电子取证的法令规制则因各国法令传统的差异而存在较大不同。咱们以为,我国的电子取证法令制度建造也应该从技能和法令两个方面下手,采纳技能规制与法令规制相结合的办法,仅仅当时的侧要点应是推进电子取证的合法化,为其进一步规范和开展奠定根底。
那么,我国应当建立什么样的电子取证规矩呢?一个根本思路是,既要参阅我国传统的取证准则,也要征引外国或许国际组织的先进立法例以资学习。前者首要指我国三大诉讼法所建立的根本取证准则,如及时取证准则、全面取证准则、合法取证准则等;后者首要指国际上根据电子依据的特色而确认的一些普适性准则,以无损取证准则为代表。无损取证准则要求在电子取证的整个进程中要尽或许地保证电子依据的客观、实在和完好。具体而言,遵循无损取证准则至少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不能直接对原始电子依据进行剖析和查验判定。(2)对电子依据进行仿制时,要运用洁净的存储设备施行准确仿制,一起制造多个备份并进行校验,保证每个仿制件与原件共同。(3)以防篡改技能手段保证电子依据的原始性。(4)剖析数据的计算机体系、辅佐软件和剖析办法有必要安全可信。(5)整个取证进程,包含查验判定进程,都有必要具体记载并遭到监督。咱们以为,当时我国建立电子取证规矩的要点应是以无损取证准则为中心构建电子取证的专门准则,以便进一步规范电子取证的程序和规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