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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受教育权被侵犯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12:00

案子现实:李某某进入厦门某校园就读高中,200*年*月李某某因与同学发作口角打伤该同学,被该校园作出”劝退处置”并被逼离校,不久该生脱离该校园到外地就学,家长要求校园退回未享用的教育金该校不允,该校园遂被诉至法院。
署理进程:
本律师署理三原通知厦门某校园侵略李某某的受教育权并要求该校园进行行政补偿,该行政案子在检查立案时经本律师与法院说理、讲法交流后顺畅立案,一审庭审时我方充分地举证、证明、引述法律法规,对对方的依据和观念、说法进行全面且有说服力地批驳,法院根本悉数采信了我方观念并判定支撑了我方的悉数诉讼恳求。该校园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庭审进程中,本律师稳扎稳打,对对方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全面辩驳,令对方哑口无言,二审判定相同支撑了我方的首要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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