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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保险常见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22:42

生育稳妥是经过国家立法规则,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止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协助的一项社会稳妥制度。我国生育稳妥待遇首要包含两项。一是生育补助,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主旨在于经过向职业妇女供给生育补助、医疗服务和产假,协助他们康复劳动能力,重返作业岗位。下面是上海市生育稳妥常见问题解答。
1、生育妇女享用生育日子补助的期限怎么确认?
答:生育妇女契合计划生育规则生育或许流产的,依照以下规则享用产假天数及对应的生育日子补助期限(2012年4月28日今后生育或许流产的,参照履行):
(1)女员工生育享用98天产假,其间产前能够度假15天;难产的,添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契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添加晚育假30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产假42天。
2、从业妇女在收取生育日子补助期间,单位是否还需要付出薪酬?
答:本市女员工享用的生育日子补助低于自己产假前薪酬规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则》第五条履行。
3、从业妇女享用生育日子补助的计发规范是多少?
答:参与本市乡镇生育稳妥的女员工生育或许流产的,其生育日子补助依照女员工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用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乡镇生育稳妥基金付出。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日子补助规范,为自己出产或许流产当月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从业妇女出产或许流产时地点用人单位的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规则的生育日子补助最低规范的,按最低规范计发。
(2)从业妇女出产或许流产时地点用人单位的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出产或许流产前12个月内变化作业单位的,其月生育日子补助依照其出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作业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4、生育妇女处理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规则有哪些?
答: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出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处理申领生育稳妥待遇手续。
5、生育医疗费补助的规范是多少?
答:生育医疗费补助的规范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助为3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天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助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天然流产或许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助为300元。
6、归于计划内生育的状况有哪些?
答:归于计划内生育的规模包含: 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契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归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7、自由职业者是否要交纳生育稳妥费?
答:自由职业者不交纳乡镇生育稳妥费,但契合生育稳妥申领条件的,能够享用相应的生育稳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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