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能够替代工伤保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4:21近年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开办的企业对工伤稳妥了解不行,过错地以为工伤稳妥和意外损伤稳妥是相同的,有一种就行了,所以参与了意外损伤险后就不再参与工伤稳妥。这样做可以吗?
人身意外损伤险是一种商业稳妥,它以获利为意图,由商业稳妥公司办理。而工伤稳妥归于社会稳妥,是我国社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强制性,意图在于保证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涣散工伤危险、促进企业安全出产、保护社会安稳。《工伤稳妥条例》明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悉数员工参与工伤稳妥。”
但我国的法令、法规也不排挤用人单位参与人身意外损伤险,而是鼓舞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损伤险。《国务院关于树立一致的企业员工基本养老稳妥制度的决议》中规则:“各地区相关部分要在国家的方针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弥补稳妥,一起发挥商业稳妥的弥补效果。”
但两者不能彼此代替.《工伤稳妥条例》第62条规则:“按照本条例规则应当参与工伤稳妥而未参与的用人单位,员工发作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则的工伤稳妥待遇项目和规范付出费用。”假如企业只加入了意外损伤险,就要自行付出工伤员工的工伤稳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