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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推出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1:27

为了便当企业运用国内外汇资金和金融组织进行债务处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日前,国家外汇处理局发布了《关于施行国内外汇借款外汇处理方式变革的告诉》,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规模内调整国内外汇借款的外汇挂号及处理方式。
此次国内外汇借款处理方式变革,由本来的国内外汇借款债务人到外汇局逐笔挂号,改为由债务人会集挂号;由本来的外汇局审阅债务人开立国内外汇借款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改为由债务人自行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阅。外汇局将经过对债务银行借款挂号及账户处理、还本付息操作的监控,完成对外汇借款运作状况的处理。
国内外汇借款处理方式的变革,减少了批阅环节,简化了企业运用国内外汇借款的处理手续,便当了银行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借款,有助于银行对借款的处理与收回,有助于进步国内外汇资金的运用功率。一起,这也是我国本钱项目外汇处理方式变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外汇局将监管要点转向银行等金融组织,下降处理本钱,进步整体监管水平。
国家外汇处理局关于施行国内外汇借款外汇处理方式变革的告诉(全文)?
?(2002年12月6日 国家外汇处理局发布)
汇发〔2002〕125号??
国家外汇处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处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当企业运用国内外汇借款和金融组织进行债务处理,国家外汇处理局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议在全国规模内对国内外汇借款外汇处理方式进行变革。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国内外汇借款外汇处理方式的变革,是指改动本因由债务人到国家外汇处理局分支局或外汇处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逐笔处理国内外汇借款挂号的处理方式,实施由债务人会集挂号,即由发放国内外汇借款的中资金融组织定时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务挂号,报送国内外汇借款变化状况,并自行对企业开立国内外汇借款专用账户和处理还本付息手续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阅,不必经外汇局同意。?
二、实施国内外汇借款外汇处理方式变革的规模,仅限于各中资金融组织(以下简称“债务人”)向非金融性质的境内组织(以下简称“债务人”)发放的自营外汇借款,不包括外债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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