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7:17没有退休的人,异地就医的,有必要是急诊才干报销。退休了的人,异地就医,有必要在就医前在参保地社保局处理异地就医的请求才干就医。详细报销份额可致电上海医保问询。在外省市暂时停留发作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带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资料和流程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在外省市暂时停留发作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带着相关资料至上海医保中心请求审阅报销,但外省市发作的一般门诊或一般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付出。
2、可根据详细情况向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一、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资料:
报销时,应当带着自己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求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上海、镇江长时间定居在对方区域的参保人员,应当首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组织处理登记手续(不包含此前现已处理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再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组织处理托付报销手续。处理上述手续后,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院发作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凭自己的社保卡和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组织处理医疗费用报销。
二、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建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作的契合根本医保规则的急诊(包含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现金垫支,过后可到附近区县医保业务中心或大街医保服务点(代理)请求报销(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请求)。
在外省市发作急诊或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凭自己身份证(托付别人代理还需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医保卡、门急诊就医记载册、原始收据、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作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除上述资料外还需供给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的明细清单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本市各区县医保业务中心请求审阅报销。但在外省市发作的门诊和门诊住院或特地至外省市就医发作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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