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12:08
保护环境一直是个难题,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峻,亟待解决。以此相关法令法规加大惩办形成环境污染的当事者。那么,环境污染的法令职责是什么?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网友咨询】
环境污染该负怎样的法令职责?
【律师回答】
第三十五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能够依据不同情节,给予正告或许处以罚款:
(一)回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现场查看或许在被查看时招摇撞骗的。
(二)回绝或许谎称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规则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不按国家规则交纳超规范排污费的。
(四)引入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则要求的技能和设备的。
(五)将发生严峻污染的出产设备搬运给没有污染防治才能的单位运用的。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备没有建成或许没有到达国家规则的要求,投入出产或许运用的,由赞同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出产或许运用,能够并处分款。
第三十七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赞同,私行撤除或许搁置防治污染的设备,污染物排放超越规则的排放规范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重新安装运用,并处分款。
第三十八条对违背本法规则,形成环境污染事端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依据所形成的危害结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职责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许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经期限管理逾期未完成管理使命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则加收超规范排污费外,能够依据所形成的危害结果处以罚款,或许责令歇业、封闭。
前款规则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决议。责令歇业、封闭,由作出期限管理决议的人民政府决议;责令中心直接统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歇业、封闭,须报国务院赞同。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恳求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逾期不恳求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又不实行处分决议的,由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形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职责扫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到危害的单位或许个人补偿损失。
补偿职责和补偿金额的胶葛,能够依据当事人的恳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彻底因为不行抵抗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纳合理办法,依然不能防止形成环
境污染危害的,免予承当职责。
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危害补偿提申述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遭到污染危害时起核算。
第四十三条违背本法规则,形成严重环境污染事端,导致公私产业严重损失或许人身伤亡的严峻结果的,对直接职责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违背本法规则,形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藏、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损坏的,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承当法令职责。
第四十五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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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该负怎样的法令职责?
【律师回答】
第三十五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能够依据不同情节,给予正告或许处以罚款:
(一)回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现场查看或许在被查看时招摇撞骗的。
(二)回绝或许谎称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规则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不按国家规则交纳超规范排污费的。
(四)引入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则要求的技能和设备的。
(五)将发生严峻污染的出产设备搬运给没有污染防治才能的单位运用的。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备没有建成或许没有到达国家规则的要求,投入出产或许运用的,由赞同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出产或许运用,能够并处分款。
第三十七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赞同,私行撤除或许搁置防治污染的设备,污染物排放超越规则的排放规范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责令重新安装运用,并处分款。
第三十八条对违背本法规则,形成环境污染事端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依据所形成的危害结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职责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许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经期限管理逾期未完成管理使命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则加收超规范排污费外,能够依据所形成的危害结果处以罚款,或许责令歇业、封闭。
前款规则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决议。责令歇业、封闭,由作出期限管理决议的人民政府决议;责令中心直接统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歇业、封闭,须报国务院赞同。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恳求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也能够在接到处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逾期不恳求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又不实行处分决议的,由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形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职责扫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到危害的单位或许个人补偿损失。
补偿职责和补偿金额的胶葛,能够依据当事人的恳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他按照法令规则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彻底因为不行抵抗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纳合理办法,依然不能防止形成环
境污染危害的,免予承当职责。
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危害补偿提申述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遭到污染危害时起核算。
第四十三条违背本法规则,形成严重环境污染事端,导致公私产业严重损失或许人身伤亡的严峻结果的,对直接职责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违背本法规则,形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藏、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损坏的,按照有关法令的规则承当法令职责。
第四十五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许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