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5 23:14招标招标是商场生意的一种重要方法,建造工程项目、政府收购、大宗产品的生意等一般选用招标招标的方法来进行。作为商场经济的产品,招标招标行为着重“公平、公平、揭露”,违背这一准则的行为都是被法令制止的。勾结招标行为便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一、勾结招标行为的意义及表现方式
勾结招标行为是指招标人彼此勾结招标报价,成心举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危害招标人和其他招标人的利益;或许招标人与招标人勾结,架空其他招标人的公平竞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勾结招标行为首要表现为二类方式:招标人之间彼此勾结招标;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彼此勾结招标。招标人之间彼此勾结招标行为的首要方式有:1、招标人之间彼此约好,共同举高或压低招标报价; 2、招标人之间彼此约好,在招标项目中轮番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3、招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与招标,约好给没有中标或弃标的其他招标人以“补偿费”。
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彼此勾结招标行为的首要方式有:1、招标人在揭露开标前,敞开标书,并将招标状况奉告其他招标人,或许帮忙招标人调换标书,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招标人走漏标底;3、招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招标时压低者或许举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或许招标人额定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认中标者时以此决议取舍;5、招标人在招标人作标书澄清事实说明时,成心做引导性发问,以促进其中标;6、招标施行不同对待;7、招标人成心让不合格的招标人中标;8、招标人贿赂招标人以获取招招标的信息。
在确认勾结招标行为时,是否招标报价高于标底就可以为没有形成招标人、其他招标人的丢失,就不构成勾结招标?招标报价是指招标人为了争夺中标并经过供给产品、工程施行或服务获得经济效益,依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评价,并依据招标战略确认的价格。标底是招标人的希望价格,是招标人预订的招标的底价。《招标招标法》规则,招标设有标底的,应当参阅标底。其实,不管勾结招标行为人中标报价高于标底仍是低于标底,只需具有勾结行为,都构成勾结招标,都为法令所制止。由于这种行为实际上破坏了招标招标中的公平、公平准则,危害了招标人的利益或其他招标人的公平竞争利益,破坏了商场竞争的次序。因而勾结招标行为的确认,与招标报价和标底的之间的凹凸无关。
二、勾结招标行为的法令责任
商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场生意方法,法令对招标招标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标准。目前我国标准招标招标的法令文件首要有:《招标招标法》、《政府收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关于制止勾结招标招标行为的暂行规则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