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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7:59
土地征收关于许多农人来说是完成财富增值的途径,但关于一些农人来说确是丢失,由于政府一些土地征收补偿是不合理的,侵犯了农人的根本利益,那么政府征收土地农人能够回绝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政府征收土地农人能够回绝吗
1、土地征收的要害不在于农人是否签字赞同,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假如是合法的征地,农人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由于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别征地是否合法,最简略的便是看是否有两布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计划布告》和疆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这两布告都要粘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能够看到。
假如没有这两布告,则能够确定征地不合法。关于违法的征地,农人当然有权回绝,当地政府也不能侵占。
二、被征地农人有哪些权力
1、土地补偿知情权
被征地农人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布告发布后疆土部分以布告方法奉告被征土地的农人土地补偿规范、数额;安顿补助费的规范、数额、付出目标和付出方法等。
《土地管理法》规则:“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根据同意的征用土地计划,在征用土地布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予以布告。
最近施行的区片归纳地价和者共同年产值规范,也归于农人知情权的领域,行政机关在拟定这些规范前也需求进行广泛的查询,农人有请求听证权和成果知情权。
2、查询成果核准权
市县政府在安排施行征收土地报批前,对被征土地的查询成果经被征地农户承认后,将承认的资料作为组卷报批的必备资料上报给批阅机关检查,取得批阅机关同意后,根据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施行征收行为。
核准查询成果便是核准市县政府征收土地布告施行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年产值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是否与农户签字承认的共同。
查询成果核准权的详细表现便是补偿挂号,根据《征收土地布告方法》土地补偿布告后土地所有权人、承揽权人、承揽经营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根据查询成果承认书和产权挂号文件,到指定地址进行补偿挂号。
在挂号中核实查询成果是否与签字的成果共同,如不共同有权回绝挂号收取补偿,补偿
3、补偿计划听证权
补偿计划听证权,并非是咱们前面说到的预征土地听证权,而是指在征地施行机关将拟定的征地补偿计划报有权机关同意后,依法进行《补偿安顿计划布告》,征地施行机关再次听取被征地农人的定见,被征地农人仍享有请求听证的权力。
该项权力的法令根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疆土资源部颁布的《征收土地布告方法》又作出了有更为详细的规则。
挂号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随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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