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实行事后认定被动保护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15:04
著名商标的确定是对著名商标施行特别维护的条件,在我国,著名商标的确定包含行政确定和司法确定。
商标局和商标评定委员会的确定归于行政确定,按照商标法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则,只要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定过程中发作争议时,著名商标所有人能够恳求商标局或商标评定委员会确定其商标是否构成著名商标。有关当事人提出恳求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依据资料。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在查明现实的根底上,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则,确定其商标是否构成著名商标。
当事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对著名商标进行司法确定。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著名商标作出确定,契合世界通行做法。商标民事侵权胶葛发作后,当事人即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一起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确定著名商标的恳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建议商标著名的有关依据资料进行检查,作出该商标是否著名的确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胶葛中涉案商标是否著名,是审理和判定的根底。因而,赋予人民法院著名商标确定权是其实行审判功能的需求,也是商标法令作业的需求。
无论是行政确定,仍是司法确定,都采纳“个案确定”,并都是依商标所有人的恳求发动的。当事人未建议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自动确定。
对著名商标的确定效能,只在个案中有用。经确定机关确定的著名商标,其效能仅在发作争议的本次案子中有用,不能当然地适用到其他争议案子中。也就是说,当发作新的争议时,著名商标所有人还必须再次供给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依据资料,由确定机关再次予以确定。这样规则,契合著名商标动态维护的特色。
我国现行法令有关著名商标的确定和维护契合世界通行做法,已达到世界公约要求的最低维护规范。
商标局和商标评定委员会的确定归于行政确定,按照商标法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则,只要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定过程中发作争议时,著名商标所有人能够恳求商标局或商标评定委员会确定其商标是否构成著名商标。有关当事人提出恳求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依据资料。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在查明现实的根底上,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则,确定其商标是否构成著名商标。
当事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对著名商标进行司法确定。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著名商标作出确定,契合世界通行做法。商标民事侵权胶葛发作后,当事人即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一起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确定著名商标的恳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建议商标著名的有关依据资料进行检查,作出该商标是否著名的确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胶葛中涉案商标是否著名,是审理和判定的根底。因而,赋予人民法院著名商标确定权是其实行审判功能的需求,也是商标法令作业的需求。
无论是行政确定,仍是司法确定,都采纳“个案确定”,并都是依商标所有人的恳求发动的。当事人未建议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自动确定。
对著名商标的确定效能,只在个案中有用。经确定机关确定的著名商标,其效能仅在发作争议的本次案子中有用,不能当然地适用到其他争议案子中。也就是说,当发作新的争议时,著名商标所有人还必须再次供给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依据资料,由确定机关再次予以确定。这样规则,契合著名商标动态维护的特色。
我国现行法令有关著名商标的确定和维护契合世界通行做法,已达到世界公约要求的最低维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