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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错写成1000人寿保险按哪个支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2:20
100错写成1000人寿保险按哪个付出?
100错写成1000人寿保险退保费,但终究保险公司只赞同每月付出保险金100元,理由是“1000元”为笔误,叶先生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从向阳法院得悉,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返还叶先生一万六千余元保费,并补偿占用保险费期间的相应利息丢失。
1999年6月10日,叶先生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养老保险,保险公司向叶先生出具了保单。
保单上记载:收取保险金自2006年6月1日始,收取规范为月领1000元,有10年固定金。
签了合同后,叶先生从1999年至2005年按年交纳了保险费16936.01元。
2006年6月,叶先生要求人寿保险公司依照每月1000元的规范向其付出保险金,人寿保险公司只赞同按每月100元付出,该公司解说,1000元的说法为笔误。
叶先生先是以1000元为规范要求人寿保险公司付出保险金未获法院支撑,随后又以严重误解为由起诉至向阳法院。
法院审理
向阳法院经审理以为,人寿保险公司在向叶先生出具的保单上误将保险金收取规范100元写成1000元,在尔后七年,人寿保险公司在保单上进行挂号和复核时都未能给予更正。
直到2006年6月才发现上述笔误。人寿保险公司的行为足以导致叶先生对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严重误解。向阳法院判定吊销人寿保险公司与叶先生于1999年签定的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公司返还保险费16936.01元、补偿占用保险费期间的相应利息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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