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2:15
强制措施是法令上的一种有用手法,不过很多人关于这个问题都不清楚。那么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呢?在进行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这时候又该怎么办?关于这些问题,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越1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越12小时
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越12小时
对被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65条,刑诉第133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对被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拘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拘留后,把拘留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64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和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批准拘捕的期限刑诉第69条第1款、第2款自拘留后的次日起3日以内,特别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拘捕后,把拘捕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告诉拘捕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71条第2款自拘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办或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
关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许冻住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免除扣押、冻住;交还原主或邮电机关的期限刑诉第118条自查清后次时起三日以内。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
(1) 依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则,人民法院对有必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
(2) 依据民诉法第130条规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法院能够缺席判决。
我国法令在刑事强制措施上有详细的规则,关于被执行人来说就要遭到法令的强制执行。关于那些拘不到庭的被告人我国法令也是有清晰的规则,并不会由于不到庭影响案子的审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越1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越12小时
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越12小时
对被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65条,刑诉第133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对被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拘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拘留后,把拘留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64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和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批准拘捕的期限刑诉第69条第1款、第2款自拘留后的次日起3日以内,特别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拘捕后,把拘捕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告诉拘捕人的家族或许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71条第2款自拘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办或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
关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许冻住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免除扣押、冻住;交还原主或邮电机关的期限刑诉第118条自查清后次时起三日以内。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
(1) 依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则,人民法院对有必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
(2) 依据民诉法第130条规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法院能够缺席判决。
我国法令在刑事强制措施上有详细的规则,关于被执行人来说就要遭到法令的强制执行。关于那些拘不到庭的被告人我国法令也是有清晰的规则,并不会由于不到庭影响案子的审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