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多收了能否退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15:35网友发问:
最近发现,我的车辆购置税被多收了,我是09年3月买的车,我的购车价格是10.48万元,交购置税应扣掉17%,应按89000交,为4480元,可收税人员让我按104000交,为5200元,多收了我700元,我该怎么办呀,能退给我吗?
律师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四、五、六 条的规则,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销货方出售应税车辆向购买者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悉数价款之和乘以税率。依据您供给的信息,您的车大概是适用5%的优惠税率。简洁的计算方法便是:应纳税额=车辆出售价格÷1.17×5%。但一起,《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也规则,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依照最低计税价格纳税。 因为车辆降价后,总局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有必定的周期,因而,扣除增值税后的计税价格或许低于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所以,只能按最低计税价格纳税。
假如对此问题仍有疑问,能够到当地车购税管理部门咨询,假如确属征收过错,能够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