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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唐山医保关系转入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9:52

  关于唐山医保联络转入手续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随时处理搬运接续手续。
  居民自转出地处理城镇居民转出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内接续医保联络的,可随时带着《参保凭据第一联、《信息表第一联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到地点的校园或社区,依照我市缴费规范,交纳当时年度个人应缴医保费,有欠费的应补缴未接连缴费年度的医保费,处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每月1-10日申报缴费后,居民次月可在我市享用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与90天内新生儿参保办法相同)。
  2、每年申报缴费期内处理搬运接续手续。
  超越三个月未接续医保联络的,需在每年的申报缴费期内,补缴未接连缴费年度医保费后,处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居民当年在我市不享用医保待遇。阐明:在转出地当时年度已缴费且在三个月内处理接续手续的居民,可自愿挑选随时接续或每年申报缴费期接续。
  3、参保单位需带着的资料。
  (1)《参保凭据第一联
  (2)《信息表第一联
  (3)《申请表
  (4)《唐山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申报表
  (5)《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表
  (6)现金缴款单和U盘。
  4、省外转入居民接续流程。
  (1)医保局受理由参保单位按规则提交的《申请表
  (2)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组织宣布《联络函
  (3)收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组织出具的《信息表和《参保凭据
  (4)告诉新参保单位为居民处理登记手续;若省外居民自己带着接续资料完全的,参保单位可直接为居民处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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