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办理部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01:33假如自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作业的话,肯定是需求处理施工许可证的,这个施工许可证便是自己的一个行政许可,不然的话便是归于不合法修建,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施工许可证处理部分
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处理。
二、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
第七条 修建工程开工前,建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向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可是,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分确认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在外。
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和程序同意开工陈述的修建工程,不再收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现已处理该修建工程用地同意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修建工程,现已获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求拆迁的,其拆迁进展契合施工要求;
(四)现已确认修建施工企业;
(五)有满意施工需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造资金现已执行;
(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契合条件的请求颁布施工许可证。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这个施工许可证处理的部分的话,一般都是直接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进行处理,这个需求自己进行请求,大概在20天左右能够完结,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