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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只凭房屋产权证明书能否证明为个人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4:57

房子产权证明书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姓名,但那个房子是咱们婚前一同买的,那个时候,呵呵,没有想过会有离婚的一天,并且也觉得那样的话会伤感情,可是现在看来太傻了。现在要离婚了,分产业就呈现胶葛了。请问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答:
婚前两边一起出资购买的房子,房子产权证明书上只挂号了一方姓名的情况下,依据不动产挂号的准则,该房子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挂号的当事人一方的婚前个人产业。可是,婚前另一方当事人也为该房子出资,并能够供给相关出资证明,应视为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告贷,离婚时,另一方能够建议建立债权债务联系,要求对方归还其婚前为购买房子而出资的平等金额。可是,假如房子增值,另一方则无权要求按现在的市场价进行切割。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两边婚前一起出资购买房子的,应在房子产权证大将两边的姓名进行挂号,若没有挂号,就要对这一起出资这部分金额进行约好,这样才干保证本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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