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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诉讼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9:53
涉外合同诉讼的概念
涉外合同诉讼是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实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作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申述然后引起的诉讼。涉外合同诉讼归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涉外民事诉讼,故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色,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令规则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这些差异和特色首要表现在涉外合同诉讼必定包括涉外要素。这些涉外要素首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诉讼当事人一方或两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安排。这儿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这儿的“外国企业或安排”,是指归于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的经济安排。例如,我国公民与某外国国籍人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离婚诉讼,或我国的一企业与外国的某公司因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
(2)诉讼当事人之间合同法令关系的建立、改变、停止的法令现实发作在外国。不管当事人是否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安排,只需引起他们之间合同法令关系建立、改变、停止的法令现实不是发作在我国境内,而是发作在外国,即为涉外合同诉讼。例如,合同是在外国签定的,或许合同的实行是在外国进行的,或许侵权行为是在外国发作的等,因这类诉讼需求托付外国法院帮忙查询有关现实,所以,也是具有涉外要素的合同诉讼。
(3)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当事人不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安排,但两边争论的产业不在我国境内,而是存在于外国。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子,判定后需求托付外国法院帮忙执行,因而,这类案子也具有涉外要素。
具有上述要素之一的,便是涉外合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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