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6:18
居间合同是合同法明文规则的一种合同,因而它是有名合同。假如要与别人进行民事活动,可是自己又没有信息资源的,是能够找居间人为自己供给相应的信息的。那么,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其间陈述缔结合同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酬劳的一方为托付人。
居间合同的特征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人是按照托付人的指令、托付事务的规模和具体要求进行事务活动的。
(2)居间人联络介绍活动的意图是为了使托付人和第三人之间缔结合同,并为此创造条件,但居间人不参予合同的缔结,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代理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应明确规则当事人两边的权力和职责。依据合同规则,托付人应在居间活动获得必定效果后,向居间人付出必定的酬劳和从事居间活动所付出的费用。
(4)居间人有必要遵循诚信誉的准则,忠诚于托付人的利益,在法令答应规模内从事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托付人的托付使命,活跃帮忙两边当事人成交,不得招摇撞骗,与第三人勾结诈骗托付人,因而给托付方形成丢失的,应承当补偿职责。
(5)居间人可做为中间人,交游于托付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传达对方意思,促进两边签订合同,居间人不得参予托付人与第三人的个别商洽活动,这也是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之间的重要差异。
怎么缔结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托付人付出酬劳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缔结合同的事项向托付人照实陈述。
居间人成心隐秘与缔结合同有关的重要现实或许供给虚伪状况,危害托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并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居间人促进的,托付人应当按照约好付出酬劳。对居间人的酬劳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依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认。因居间人供给缔结合同的前言服务而促进合同建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均匀担负居间人的酬劳。
居间人促进合同建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担负。居间人未促进合同建立的,不得要求付出酬劳,但能够要求托付人付出从事居间活动开销的必要费用。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