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1:45
网友发问:
你好,律师,我有一张银行本票,想进行背书转让,能够我有的朋友跟我说银行本票不能够进行背书转让。我又上网查找了一下,发现有的当地说的银行本票能够背书转让,有的当地又说不能够背书转让,我实在是被弄糊涂了,想咨询一下究竟银行本票能够背书转让吗?
律师回答:
你好,银行本票是能够背书转让的。
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相关常识: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许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付出确认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许持票人的收据。
依照规则,银行本票一概记名,答应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反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一起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本票应仔细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与收款单位检查内容相同。依照规则,银行本票的背书有必要接连,也便是说银行本票上的恣意一个被背书人便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接连不断。假如本票的签发人在本票的正面注有“禁绝转让”字佯,则该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能够在背书时注明“禁绝转让”,以制止本票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假如收款单位收受银行本票之后,禁绝备当即到银行处理进账手续,而是预备背书转让,用来付出金钱或偿还债务,则应在获得银行本票时编制转账凭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收款单位将收受的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根据有关原始凭据编制转账凭据。假如用收受的银行本票购买物资,则按发票账单等原始凭据编制转账凭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料收购(或产品收购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假如用收受的银行本票偿还债务,则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你好,律师,我有一张银行本票,想进行背书转让,能够我有的朋友跟我说银行本票不能够进行背书转让。我又上网查找了一下,发现有的当地说的银行本票能够背书转让,有的当地又说不能够背书转让,我实在是被弄糊涂了,想咨询一下究竟银行本票能够背书转让吗?
律师回答:
你好,银行本票是能够背书转让的。
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相关常识: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许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付出确认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许持票人的收据。
依照规则,银行本票一概记名,答应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反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一起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本票应仔细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与收款单位检查内容相同。依照规则,银行本票的背书有必要接连,也便是说银行本票上的恣意一个被背书人便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接连不断。假如本票的签发人在本票的正面注有“禁绝转让”字佯,则该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能够在背书时注明“禁绝转让”,以制止本票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假如收款单位收受银行本票之后,禁绝备当即到银行处理进账手续,而是预备背书转让,用来付出金钱或偿还债务,则应在获得银行本票时编制转账凭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收款单位将收受的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根据有关原始凭据编制转账凭据。假如用收受的银行本票购买物资,则按发票账单等原始凭据编制转账凭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料收购(或产品收购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假如用收受的银行本票偿还债务,则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