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契税的问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01:28问题:我是商业银行,现在接受一家破产的企业的土地和房子,我是否要交纳契税?
答:吉地税发[2006]133号文件规则:各商业银行接受的抵债土地、房子征收契税问题,区别状况按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一是对商业银行接受依法施行封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子权属以赔偿债款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3〕184号)以及《关于延伸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方针履行期限的告诉》(财税〔2006〕41号)规则,免征契税。
二是对商业银行接受非封闭、破产企业抵债土地、房子需求交纳契税的,按照《听讼网办公厅转发促进金融企业发展支撑吉林老工业基地复兴辅导定见的告诉》(吉政办发〔2004〕18号)的规则,将税率由5%下调到3%履行。
附:财税[2003]184号:企业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施行封闭、破产后,债权人(包含封闭、破产企业员工)接受封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子权属以赔偿债款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接受封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子权属,几妥善安顿原企业30%以上员工的,折半征收契税;悉数安顿原企业员工的,免征契税。
财税[2006]41号文件规则:此优惠履行日期延伸到2008年12月31日。
提示:依据此文件,假如您是接受依法破产的企业的土地和房子,能够依法享用契税的优惠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