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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风险的成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19:50

(一)部分稽察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税务稽察人员注重税法而忽视了会计法,然后影响查账水平;忽视税收相关程序性法令,往往偏重于查账技巧的学习研讨,缺少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体系学习,导致稽察人员取证缺少、违法取证、越权取证,或获得的依据经不起复议或诉讼的检测,然后导致税务处理决议被吊销或行政诉讼败诉。
(二)部分稽察人员法纪观念不强。法纪观念淡漠、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和价值观念错位,将直接导致税务稽察人员放松思维警觉,忽视世界观改造,成为导致税务稽察危险最底子的动因。作为税务稽察人员,假如不能摆正自己的方位,饱尝不住种种引诱乃至以身试法,将大大添加税务稽察危险。
(三)部分交税人依法交税认识淡漠。受传统税收文明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部分交税人依法交税认识单薄。为了到达少交税或不交税的意图,竭力对税负避实就虚,在财政账、证上做文章。面临税务查看则或许经过不合法途径躲避、抵抗,如找联系、受贿、要挟、暴力抗税等,客观上促进税务稽察人员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四)税务稽察有用监管准则缺失。税务稽察部分缺少法律监督的有用监管准则,缺少遵法守纪的准则环境和人文环境,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社会监督太浅,对违法违纪状况赏罚不力,对遵法守纪榜样赞誉不行,日常宣扬和训练教育缺少,加上市场经济带来的引诱和个人缺少思维修炼,致使少量干部呈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蜕变,成为单个稽察人员违法违纪的重要诱因。
(五)行政干涉导致稽察人员莫衷一是。因为“官本位”思维的影响,税收法治与人治并存的局势依然客观存在。单个行政领导特权认识很强,在缺少有用监督制约和行政道德失范的状况下,他们常常以招商引资、优化环境等为由,或许对要点交税户采纳维护方针,或许为亲朋说情,干涉税务稽察法律,致使税务稽察人员作业被迫,莫衷一是,无法正常行使稽察权力。由此形成的危险,成为税务稽察危险的严重危险。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景象的呈现,除了税务体系内部利益要素唆使以外,首要仍是受外界力气特别是行政力气干涉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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