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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错导致胎儿死亡予以患者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21:45

【医疗补偿案子】
医院差错胎儿死在腹中 产妇获赔近4万余元
事例介绍:近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定一同医疗危害补偿纠纷案子, 因为医院存在差错,形成胎儿逝世,医院被判补偿原告各项丢失39320.20元。
2007年5月起原告因怀孕一直在被告医院例行查看,被告主张原告在其医院平产生育。同年8月9日上午原告至被告处就诊查看,胎心音正常。11时始原告腹痛至下午15时许并伴有胸闷。后原告经120急救车转院查看认定为:子宫彻底决裂;死胎。
案子审理中,经江西省医学会判定:被告医院存在差错行为,产妇子宫决裂胎死宫内与被告的医疗差错行为有直接关系,构成医疗事故。但产妇属疤痕性子宫,存在决裂的危险要素,故被告负首要职责。
【法院判定】
法院审理后以为,原告在被告医院临产过程中,因被告未估量到原告疤痕子宫临产的危险和未按高危孕妈妈处理,并未对原告实行奉告职责,调查时刻过长,违反了产科治疗惯例。被告的差错行为与原告子宫决裂及胎死宫内的危害成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依法应按其相应职责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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