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城火灾 大众保险被判理赔75.6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2 18:37
上一年新年刚过,大康公司部属的共康服饰城4号馆发作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80余万元。事发后,大康公司向投保的群众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恳求理赔。群众稳妥公司却以被稳妥人怂恿违规施工导致火灾为由,回绝理赔。为此,大康公司将群众稳妥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此案经上海市二中院二审后完结,群众稳妥公司被判付出大康公司稳妥补偿款75.6万余元。2004年1月底,服饰城4号馆至5号馆之间的天桥改造工程由服饰城工程部司理管某发包给一名没有资质的个体户施工。同年2月10日晚10时许,一名无证施工人员在天桥上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因为违章操作,导致气割熔渣飞溅到4号馆的一店肆内,点燃铺内物品,变成火灾。后因为群众稳妥公司对大康公司提出的索赔恳求予以回绝,然后引发诉讼。此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定群众稳妥公司付出大康公司稳妥补偿款75.6万余元。群众稳妥公司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查明,原审法院确定的现实现实。法院以为,共康服饰城4号馆火灾的原因是因为服饰城司理管某私行将改组工程发包给无证人员施工,未尽办理职责所造成的,相关职责人已被追查刑事职责。现实证明,火灾并非大康公司的成心行为或怂恿所造成的。群众稳妥也没有充沛依据证明大康公司存在成心怂恿行为。因而,群众稳妥公司对大康公司不承当稳妥补偿职责的建议,无现实和法律依据,群众稳妥公司应践约承当赔付责任。据此,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定。 李燕 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