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能否得到双份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4:51
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到损伤是否可以得到双份补偿,例如:员工在上班途中发作事故且无责,员工是否即可以向闯祸司机建议补偿,由可以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呢?各省的做法纷歧,但一般的做法是补差额,即交通事故补偿后,工伤保险补齐遗失的补偿项目。有的律师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先提起工伤补偿,但大多数状况被裁定组织间断审理,等候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完结后康复审理,以适用补差补偿。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则》中清晰了员工因第三人原因遭到损伤怎么补偿的问题。
首要,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到损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许取得民事补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确定请求或许不予确定工伤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其次,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到损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现已作出工伤确定,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许没有取得民事补偿,申述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最终,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回绝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第三人现已付出的医疗费用在外。
该解说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期望该解说的出台可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首要,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到损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许取得民事补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确定请求或许不予确定工伤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其次,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到损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现已作出工伤确定,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许没有取得民事补偿,申述要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最终,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回绝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第三人现已付出的医疗费用在外。
该解说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期望该解说的出台可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