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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的含义以及证明商标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12:00
由对某种产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才能的安排所操控,而由其以外的人运用在产品或服务上,以证明产品或服务的产地、质料、制作办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质量的商标。比方“绿色食品”标志等的商标即为证明商标
【那么,证明商标有哪些类型呢?】
首要,咱们要知道:原产地称号在必定情况下也能够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而,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质量证明商标两种类型。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才能的安排注册和操控,由注册人以外的其别人运用,注册人自己不能注册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产品或服务自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舆标志,原产地称号在必定情况下也能够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另一类是质量证明商标,是证明产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质量的标志。
1995年4月23日我国在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施行细则》第六条中初次将团体商标、证明商标初次纳入了法令的维护领域。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局初次发布了《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处理办法》。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局第一次修订发布了《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处理办法》。
2001年10月27日我国在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第三条中清晰地增加了对团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维护规矩和界定。
2002年8月3日我国新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法令》中清晰了请求维护团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细则。
2004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局第2次修订发布了《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处理办法》。证明商标又称确保商标。
《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界说:“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产品或许服务具有监督才能的安排所操控,而由该安排以外的单位或许个人运用于其产品或许服务,用以证明该产品或许服务的原产地、质料、制作办法、质量或许其他特定质量的标志。”
《团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处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对团体商标的界说:“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产品或许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才能的安排所操控,而由其以外的人运用在产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产品或服务的原产地、质料、制作办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质量的产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经过以上的介绍,想必您现已很清楚的了解证明商标的意义以及证明商标有哪些了。最终,听讼网小编要给您一些友谊提示: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供给的产品或服务契合证明商标规矩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回绝其运用;注册人对证明商标运用处理规矩的任何修正,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布告之日起收效;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别人处理证明商标运用手续后1个月内。期望以上的这些将对您今后注册证明商标起到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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