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股东有牵连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18:18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请求破产股东牵连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未实行出资职责的股东应在破产时,补足其认缴的出资。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请求破产股东是否有牵连,期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有所协助。
请求破产股东有牵连吗
没有,股东在按照有关法令和公司章程的规则实行了出资职责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当职责。
此外,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依据《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若股东已向公司交纳出资,实行了出资职责,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职责。若股东尚未向公司交纳出资,未实行出资职责,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请求破产股东是否有牵连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依据法令规则,企业请求破产后,假如股东已实行了出资职责,则在公司破产时没有职责。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请求破产股东有牵连吗
没有,股东在按照有关法令和公司章程的规则实行了出资职责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当职责。
此外,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依据《公司法》的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若股东已向公司交纳出资,实行了出资职责,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职责。若股东尚未向公司交纳出资,未实行出资职责,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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