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审理的裁决书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3:05
兼并审理是指对具有法令关系的两个案子兼并在同一个案子中进行审理,兼并审理遍及适用于民事诉讼中,对诉讼功率的进步有重要协助,那么恳求和反恳求兼并审理的判决书是怎样的?下面由迪庆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恳求和反恳求兼并审理的判决书是怎么的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名字或许称号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以为,……(写明兼并审理的现实和理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则,判决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民初……号案子审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本来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阐明】
1.本款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拟定,供人民法院关于同一法院受理的能够兼并审理的案子,判决兼并审理用。
2.标题中的案号为被并入的案子案号。
3.判决兼并审理的景象包含:当事人一方或许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一起的,或许诉讼标的是同一品种、人民法院以为能够兼并审理并经当事人赞同的;根据同一现实发作的胶葛,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4.根据同一现实发作的胶葛,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判决兼并审理的,一起引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
二、怎么提起反恳求
在裁定活动中反恳求是被恳求人对立恳求人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令手段。提起反恳求应该具有以下条件:
1、反恳求只能是由被恳求人提起。
2、反恳求只能向受理裁定恳求的裁定委员会提起,不然不成其为反恳求。
3、反恳求最迟须于裁定判决作出前提出,在裁定判决作出前任何阶段,被恳求人都有权提出反恳求。
4、反恳求与裁定恳求归于同一裁定协议约好的裁定事项规模,不然,裁定委员会无权对被恳求人的反恳求进行统辖。
5、反恳求与裁定恳求有必要有现实或法令上的联络。
被恳求人提出反恳求,也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恳求书的内容和格局应当和裁定恳求书相同。
三、兼并审理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兼并的案子均具有统辖权,并且有必要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兼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假如受诉法院对几个兼并的案子之一不具有统辖权,则不应当兼并。受诉法院对兼并的几个案子均有挑选统辖权,能够进行兼并。关于诉讼程序,则是指一般(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便是几个兼并之案子应当都归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才干进行兼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能够兼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彼此相关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相关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相关的诉讼标的,能够兼并审理。
4、约束条件。相关胶葛的兼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假如乱用不只达不到杰出的社会作用,并且会让当事人使用兼并审理进行歹意诉讼或延迟诉讼,更有甚者会形成以非对非、消沉对待胶葛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发生。因而,对兼并审理的条件应作恰当的约束。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恳求和反恳求兼并审理的判决书是怎么的”问题进行的回答,恳求和反恳求中的标的物是相同的,法院能够对两个案子进行兼并审理,并作出兼并审理的判决书。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恳求和反恳求兼并审理的判决书是怎么的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名字或许称号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以为,……(写明兼并审理的现实和理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则,判决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民初……号案子审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本来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阐明】
1.本款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拟定,供人民法院关于同一法院受理的能够兼并审理的案子,判决兼并审理用。
2.标题中的案号为被并入的案子案号。
3.判决兼并审理的景象包含:当事人一方或许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一起的,或许诉讼标的是同一品种、人民法院以为能够兼并审理并经当事人赞同的;根据同一现实发作的胶葛,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
4.根据同一现实发作的胶葛,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判决兼并审理的,一起引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
二、怎么提起反恳求
在裁定活动中反恳求是被恳求人对立恳求人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令手段。提起反恳求应该具有以下条件:
1、反恳求只能是由被恳求人提起。
2、反恳求只能向受理裁定恳求的裁定委员会提起,不然不成其为反恳求。
3、反恳求最迟须于裁定判决作出前提出,在裁定判决作出前任何阶段,被恳求人都有权提出反恳求。
4、反恳求与裁定恳求归于同一裁定协议约好的裁定事项规模,不然,裁定委员会无权对被恳求人的反恳求进行统辖。
5、反恳求与裁定恳求有必要有现实或法令上的联络。
被恳求人提出反恳求,也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恳求书的内容和格局应当和裁定恳求书相同。
三、兼并审理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兼并的案子均具有统辖权,并且有必要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兼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假如受诉法院对几个兼并的案子之一不具有统辖权,则不应当兼并。受诉法院对兼并的几个案子均有挑选统辖权,能够进行兼并。关于诉讼程序,则是指一般(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便是几个兼并之案子应当都归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才干进行兼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能够兼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彼此相关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相关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相关的诉讼标的,能够兼并审理。
4、约束条件。相关胶葛的兼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假如乱用不只达不到杰出的社会作用,并且会让当事人使用兼并审理进行歹意诉讼或延迟诉讼,更有甚者会形成以非对非、消沉对待胶葛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发生。因而,对兼并审理的条件应作恰当的约束。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恳求和反恳求兼并审理的判决书是怎么的”问题进行的回答,恳求和反恳求中的标的物是相同的,法院能够对两个案子进行兼并审理,并作出兼并审理的判决书。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