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预备成婚了,房子是我的爸爸妈妈出部分钱和我自己的部分钱付房子的首付,之后的房贷由我自己的公积金还,假如成婚前
房产证上写上我和我女朋友的姓名,在今后
离婚后房子归谁?
益阳律师回答:
《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假如房产证上只要一个人的姓名,归于你的个人产业。假如在房产证上加名,那么房子就由你们两人
共有。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