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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学校集体土地违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14:52
我国的一切土地都是国家具有一切权的,我们只要土地的运用权,校园中的土地一般是由国家进行补助的,那么侵吞国家集体土地是不是归于违法的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侵吞校园集体土地违法吗
不合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许个人未经同意私行占用土地、采纳诈骗手法骗得同意占用土地以及超越同意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构成
(一)未经同意或许采纳诈骗手法骗得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的;
(二)乡村乡民未经同意或许采纳诈骗手法骗得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建住所的;
(三)超越同意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回收不合法同意、运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偿还的;
(五)依法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暂时运用土地期满,拒不偿还土地的;
(七)不依照同意的用处运用土地的;
(八)不依照同意的用地方位和规模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制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暂时运用的土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用处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22条
“详细建造项目需求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建造用地规模内的国有建造用地的,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证明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造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提出建造项目用地预审陈述;可行性研究陈述报批时,有必要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项目用地预审陈述。
(二)建造单位持建造项目的有关同意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造用地请求,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拟定供地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同意;需求上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同意。
(三)供地计划经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造单位颁布建造用地同意书。有偿运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运用者签定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合同;划拨运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运用者核发国有土地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自己侵吞了校园的集体土地的话那么肯定是归于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叫做不合法占有土地,自己是需求承当必定的法令结果的主张尽快地偿还这个土地而且得到校园方面的体谅,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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