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可以撤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22:25
判定之后两边都需求依照判定上的规则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那么要是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就能够提出恳求履行,假如现已提交了履行恳求书能够吊销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履行恳求书能够吊销吗
履行恳求书是能够吊销。
相关常识:民事履行恳求书
恳求人:罗某,女, 1963年6月11日,汉族,住xx市xx区xx大路中段XXX,身份证号码:510xxxxxxxXXX
被恳求人:xx市某某修建公司,注册号:4408001300607,居处: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李XX
恳求履行根据:xx市xx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xx)永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定书;xxxx区人民法院(xx)南法执异字第xx号履行裁决书
恳求恳求:1、履行被恳求人给付的租金及利息53325.85元(租金41198.47元及利息12127.38元);2、本金41198.47元的利息,从2010年9月16日起算至付清日停止,按xx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核算履行;3、本案履行费由被恳求人承当。
事实与理由:
罗某诉xx市某某修建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租借合同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于2008年2月27日作出了(xx)永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定书,判定被告xx市第修建公司xx公司分公司应在判定书收效后五日给付原告罗某租金41198.47元及其资金占用利息丢失(其间以本金24198.47元,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2月15日止;以本金41198.47元,从2007年2月16日止起付清停止,均按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核算。),但恳求人恳求履行被告xx市某某修建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产业时,重庆公司分公司提出异议,证明自己现已无力归还才能,
2010年6月29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了(xx)南法执异字第xx号履行裁决书,裁决xx市某某修建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部属无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履行总公司即xx市某某修建公司产业。现根据2008年3月12日收效的xx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xx)永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定书;于2010年7月9日收效的xx市xx区人民法院(2xx)南法执异字第xx号履行裁决书,恳求履行总公司湛江市某某修建公司的产业。(至今恳求人未收到一分钱)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恳求人:
年 月 日
履行恳求书能够吊销吗
履行恳求书是能够吊销。
相关常识:民事履行恳求书
恳求人:罗某,女, 1963年6月11日,汉族,住xx市xx区xx大路中段XXX,身份证号码:510xxxxxxxXXX
被恳求人:xx市某某修建公司,注册号:4408001300607,居处: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李XX
恳求履行根据:xx市xx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xx)永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定书;xxxx区人民法院(xx)南法执异字第xx号履行裁决书
恳求恳求:1、履行被恳求人给付的租金及利息53325.85元(租金41198.47元及利息12127.38元);2、本金41198.47元的利息,从2010年9月16日起算至付清日停止,按xx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核算履行;3、本案履行费由被恳求人承当。
事实与理由:
罗某诉xx市某某修建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租借合同纠纷一案,经xx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于2008年2月27日作出了(xx)永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定书,判定被告xx市第修建公司xx公司分公司应在判定书收效后五日给付原告罗某租金41198.47元及其资金占用利息丢失(其间以本金24198.47元,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2月15日止;以本金41198.47元,从2007年2月16日止起付清停止,均按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核算。),但恳求人恳求履行被告xx市某某修建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产业时,重庆公司分公司提出异议,证明自己现已无力归还才能,
2010年6月29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了(xx)南法执异字第xx号履行裁决书,裁决xx市某某修建公司重庆公司分公司部属无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履行总公司即xx市某某修建公司产业。现根据2008年3月12日收效的xx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xx)永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定书;于2010年7月9日收效的xx市xx区人民法院(2xx)南法执异字第xx号履行裁决书,恳求履行总公司湛江市某某修建公司的产业。(至今恳求人未收到一分钱)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恳求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