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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备罪辩护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19:54
许多的人都知纠结辩解词该如何写。为了协助咱们知道如何写辩解词,小编今日就为咱们收拾一篇关于损坏电力设备罪辩解词的范本。期望咱们通过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常识,能够知道如何写辩解词,知道其详细的内容有哪些。
xxx律师事务所承受xxx的托付,指使我担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辩解人,为其辩解,并经其承认.承受托付后,辩解人查阅了檀卷,会晤了被告,并作了有必要的查询,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通过刚刚的庭审查询、质证,使辩解人对本案的本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知道.辩解人宣布以下辩解定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被告人XXX法定情节
1、XXX供给侦破XXX、XXX、XXX、XX、XXX偷盗案的重要头绪,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因而被告人XXX具有建功情节。
2、XXX照实供述公安机关没有把握的罪过,据XX告发(29页),XXX曾于2006年12月下旬在大团偷盗电力线一次。XXX到案后,不只照实供述这次违法,还向公安机关照实供述自己别的两起偷盗电线的违法现实(第4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4条之规则,能够酌情从轻处分。
3、XXX揭露同案犯XXX、XXX违法现实,XXX到案后,照实供述了其与XXX、XX两次偷盗电线的违法现实,契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6条之规则,能够酌情予以从轻处分。
二、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
咱们以为:XXX不构成损坏电力设备罪、构成偷盗罪,理由如下:
1、《刑法》1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坏电力设备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7〕15号)第3条等规则都阐明损坏电力设备罪须以或许损害公共安全为条件:本罪损害的首要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国家或社会不特定的人身和产业权益的安全。这儿的“不特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违法过为是针对大多数难以区分的社会公众而言的。违法过为所发生的严峻结果是行为人难以预料的。损坏电力设备行为终究所损害的结果是不特定的,或足致使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产业遭到损害。这儿的“不特定”不是行为人片面意图或动机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观损害结果上的不特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坏电力设备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7〕15号)应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损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优先适用。咱们以为从时刻上优先,因而对该案的科罪咱们主张不能直接套用最高检的司法解说,而应该归纳案子详细情况,看是否足以损害公共安全来正确科罪。
3、要建立罚当其罪或罪刑相适应的底子准则。社会现实生活总是杂乱的,任何违法过为总是详细的,损坏电力设备案子相同也具有个案性,要使刑法对冲击和防备违法过为发挥出最佳的效应,完成赏罚对违法人进行赏罚和改造相结合、一般防备和特别防备相结合的意图,在考虑刑法一般规则的条件下,还有必要考虑个案的特别性,比方,违法人的片面意图、违法人所选用的违法手法、违法过为实践所导致的结果等。总归,应当权衡整个案情,做到罚当其罪,使对违法过为的处分与其发生的社会损害性相适应,即应当依照“罪刑相适应的准则去确科罪名和进行量刑”。
4、XXX损坏的详细部位在客观上不或许损害到公共安全。确定行为人的行为对共安全的损害程度,有必要根据损坏的详细目标、损坏的详细部位和损坏的办法以及损坏的详细损害程度等来归纳剖析确定。本案中,违法嫌疑人XXX等偷盗三次的电线均为“空档线”(33页、52页、56页、67页、68页、70页 ),据其供述“空档线”即为没有用户运用的线路,该处电线现已不具备本质性的效果,可是其仍然是带电的;其盗割行为对电力设备的损坏性不大,所以违法嫌疑人XXX及同伙的损坏行为在客观上对公共安全不或许形成损害。何况盗割的电线是远离人群的乡村地里运用,一般行人没有接触到的或许性,能危及不特定行路人的安全或许性小。
5、偷盗的目标都是电网中十分非必须的部分根据卷宗(95页、96页)有关材料,大团镇邵庙施行偷盗时的线路504至603段,在603处即没有和任何线路衔接,据图示,此处线路处于电网的未端,总共只要两个用户:陈芹生虾塘、大团砖瓦厂;卷宗98页材料,永晖路施行的偷盗电线无用户运用;卷宗102页材料,在朱店一、二组施行的偷盗,也是无用户运用。因而,以上三次偷盗的目标都是电网中非必须的部分。
6、行为人的损坏行为不足以损害公共安全的,如损坏行为细微或许损坏电力设备的非必须部件,不或许引发严峻结果的,则不构本钱罪。违法嫌疑人XXX及同伙三次偷盗的目标均为“空档线”,其作为电力设备组成中极为非必须的部分,底子不发挥输电及其他任何效果。违法嫌疑人XXX及同伙的偷盗行为客观上是不或许引发严峻结果的。
7、XXX的偷盗行为并未形成严峻结果和丢失。偷盗现实发生后,所触及的被害人反响不大,从电力公司供给的材料来看,也没有看到什么严峻的结果,电力公司仅修正大团镇的损害的线路,后两次底子没有修正,这也从旁边面阐明这些线路没有本质性的效果,损坏这些电线仅仅有资产的损害,而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咱们以为XXX不构成损坏电力设备罪、构成偷盗罪。
三、本案被告人XXX违法情节较轻
1、第一次施行偷盗的犯意为,后两次施行偷盗的犯意为,XXX在偷盗中都是比较被迫的。
2、XXX违法的直接意图是为了还清债款,其片面恶性小。
3、XXX在施行偷盗的过程中绝大部分也仅仅是圈线,效果不大。
四、违法后,被告活跃要求退赃,合作侦办机关查明案情,悔过之心明显、悔罪情绪较好.
被告违法被抓捕后,一向深深地自责,后悔莫及、深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故尽管家境贫寒,但仍表明乐意尽全力交还赃物,并恳求家人想方设法赶快帮其退赃.他的这种悔罪情绪也得到了家人的全力支持,而且被告在侦办机关进行讯问时,活跃合作,自动照实交待自己的悉数违法过为,认罪情绪很好,悔罪之心、悔过之意溢于言表.在辩解人会晤时,被告也屡次表达了自己的悔罪之意.被告人自被公安机关采纳强制措施后,真挚率直、完全交待了自己的悉数罪过,并真挚的认罪服法,供述现实前后十分共同。反映出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简单改造。
五、被告系初犯,片面恶性不深,对社会损害性相对较轻.
被告此次违法是第一次,曾经并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分.此次违法的动机不是敌视社会,而首要是被告其时迫于高额债款的压力并受别人诱导,而在不知不觉中贪心蝇头小利导致的违法,因而被告不是那种穷凶极恶、固执的违法分子.被告片面恶性不深,对社会损害性较轻.
六、被告人XXX法令观念单薄,法制观念低下,底子没有通过法令教育,作为外省市来沪务工人员,归于社会弱势群体。其被经济利益所遮盖才走上违法路途,被告人是受别人的引诱才走上违法路途,其在偷盗中一向处于辅佐位置。
七、被告人XXX家庭十分困难,妻子现已病故,为给妻子看病现已花费五六万元,,爸爸妈妈已近七十岁,家中迫切需求他。
鉴于被告在违法中处于被迫位置,且片面恶性不深,悔罪情绪较好,违法后表明尽全力退赔赃物,尽全力减轻被害人经济丢失,对社会的损害性相对较轻,违法发生的结果也相对较轻.因而恳求法庭根据“罪刑相适应”和“小惩大诫,看病救人”的准则,本着赏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以改造违法分子为意图,及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咱们以为从本案被告人冒犯的罪名,违法现实、情节、悔罪体现、对社会的损害程度以及改造的难易程度来看,能够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的赏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辩解人: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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