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离婚时的处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21:14夫妻一起寓居的公房,离婚时怎么处理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供您参阅。
【问】:
我和老公是一个单位的,现在住的单位的一套公房,这套房子是我老公在婚前单位分的,现在咱们要离婚,离婚后我能够持续住这套房子吗?
【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子中公房运用、承租若干问题的回答》的告诉,夫妻一起寓居的公房,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离婚后,两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离婚时,两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
(三)一方婚前告贷出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归还告贷的;
(四)婚后一方或两边请求获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子拆迁而获得房子承租权的;
(六)夫妻两边单位出资联建或联合置办的共有房子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互换房子的;
(八)婚前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兼并互换房子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景象。
综上,你们夫妻在同一单位作业,离婚后两边都能够持续住该套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