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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一些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1:39

继子女在许多家庭中都存在,也有一些继爸爸妈妈乐意收养继子女。可是咱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分就要依据法令上的规则进行,那么在法令上的具体规则都有哪些呢?这需求我恩进行具体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继爸爸妈妈收养继子女的一些法令规则
《收养法》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被收养:
(一)损失爸爸妈妈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安排能够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组织;
(三)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生爸爸妈妈。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干;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第9条规则,无爱人的男性收养女人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纪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法》第10第第2款规则:“有爱人者收养子女,须夫妻一起收养。”
《收养法》第14条规则:“继父或许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爸爸妈妈赞同,能够收养继子女,并能够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约束。”
关于这个问题,咱们经过上面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吧。这也是实践中咱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咱们需求恪守法令的规则,依法处理相关的继子女收养手续,才干合法有用,利于孩子的生长。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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