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热点推荐:东莞医疗纠纷(事故)争议处理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23:11

  关于东莞医疗纠纷(事端)争议处理程序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医疗纠纷(事端)争议处理请求须提交的资料
  一、《医疗纠纷(事端)争议处理请求书。
  二、书面陈说。
  三、患方自已保存的原始病历资料。
  四、医疗机构仿制或复印的病历资料。
  五、患者医治的各项查验陈述。
  六、两边封存的资料(医患两边一起提交)。
  七、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供给;没有在医疗机构树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供给。
  八、如有封存保存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什物,需查验的,应按规则先交有关部门查验,提交查验定论书。
  九、如进行尸身解剖或医学判定、伤残判定的,应提交《法医学尸身查验陈述书、医学判定定论书、伤残判定定论书等相关资料。
  十、患者(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请求人不是患者自己的,还须提交请求人与患者联系的证明资料(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
  十一、托付别人署理的,须有署理托付书、托付人及被托付人身份证。若为律师署理,则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律师执业证、身份证;若为亲属署理,则还需提交亲属联系证明。
  十二、与医疗事端技术判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应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等原件经审查后偿还),资料不全或缺交资料的应做出书面声明。未按照《医疗事端处理法令的有关规则照实供给相关资料,应当依法承当职责。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