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房子换主人 租期未届满租赁合同仍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21:25事例回放:张先生于2003年租了刘某的三间房,租期5年。后刘某称毕某将房买走,而且现已过户。现毕某要求张先生腾房。租期未到,张先生非得搬走吗?
律师点评:《合同法》规则:“租借物在租借期间发作所有权变化的,不影响租借合同的效能。”现毕某为新的房子主人,但租借合同仍有用且租期未届满,毕某无权让张先生腾房。
事例回放:李先生借给亲属6000元钱,其时没有约好还款期限。由于不着急用,又是亲属,就一向拖着没去要。后来传闻打官司有诉讼时效。李先生借钱都三年了,能要回来吗?
律师点评:诉讼时效是指权力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损失恳求人民法院予以维护的权力。诉讼时效的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算。假如李先生一向没有向亲属建议还款,那么他的权力就没有遭到损害,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假如他向对方催要了或许对方表明什么时间还款,就引申述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从此刻起从头核算。
事例回放:王先生和张某因买卖合同发作争议,经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达成了调停协议,张某乐意补偿5万元。但张某没有依照调停协议的约好十日内付出金钱,王先生是否能够到法院请求强制实行?
律师点评:调停协议不具有强制实行的法律效能,不是实行根据,因而不能根据调停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王先生能够以申述的方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当事人实行调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