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5:01发布部分:湖北省政府发布文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湖北省婚姻挂号处理施行细则》现已1995年7月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发布施行。 省长 蒋祝平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日 湖北省婚姻挂号处理施行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婚姻挂号作业,加强婚姻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婚姻挂号处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结合我省施行,制定本施行细则。 相关法规: 第二条 中国公民之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之间,华裔以及港、澳、台区域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在本省范围内成婚或许离婚、复婚,且当事人一方的户口在本省境内的,适用本施行细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婚姻挂号处理作业的领导。 省民政部分主管全省婚姻挂号处理作业;地、市、州、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民政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挂号处理作业。 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帮忙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做好婚姻挂号处理作业。 第二章 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和婚姻挂号处理员 第四条 国内公民在本省范围内成婚、离婚、复婚的,应到户口地点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的农、林、牧、渔场婚姻挂号处理机关进行挂号。在城区也可到会集处理挂号的市、县民政部分进行挂号。 第五条 婚姻挂号处理机关有必要装备专职婚姻挂号处理员。婚姻挂号处理员有必要按照《婚姻法》、《法令》和本施行细则处理婚姻挂号,照实出具有关婚姻联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行为,倡议文明婚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展开婚姻服务。 婚姻挂号处理员有必要经县或县以上民政部分事务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婚姻挂号处理员证书》,其作业调动应寻求民政部分的定见。 相关法规: 第六条 请求建立婚姻介绍组织,应报经省民政部分同意后,再到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挂号注册。婚姻介绍组织应承受婚姻挂号处理机关的事务辅导和监督。 第三章 成婚挂号 第七条 男女两边自愿成婚的,有必要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地点地或一方爸爸妈妈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提出请求,填写成婚挂号请求书,并供给下列证明资料: (一)自己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地点单位或户口地点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跨乡(镇)、大街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加盖户口地点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大街办事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印章; (三)男女两边共同到一方爸爸妈妈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处理成婚挂号的,还需持有其爸爸妈妈地点单位或地点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父子(女)、母子(女)联系证明; (四)省人民政府关于婚前健康检查准则施行办法中确认实施婚前体检的当地,男女两边应持指定的医疗保健组织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或许医学判定证明; (五)男女两边近期半身免冠2寸合影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