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17:33
社会的前进以及开展,越来越多的需求也在不断出现,政府的信息揭露也是越来越具有通明的,那么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关于政府不实行信息揭露怎么办的相关常识进行相关的介绍,期望我们能够有所了解。接下来就来进行详细的介绍。
政府不实行信息揭露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揭露法令》规则:
第二十一条对请求揭露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状况别离作出答复:
(一)归于揭露规模的,应当奉告请求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二)归于不予揭露规模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归于本行政机关揭露或许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对能够确认该政府信息的揭露机关的,应当奉告请求人该行政机关的称号、联系方法;
(四)请求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奉告请求人作出更改、弥补。
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实行政府信息揭露责任的,能够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许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主管部门告发。收到告发的机关应当予以查询处理。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中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检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首要担任人依法给予处置。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实行政府信息揭露责任的;
(二)不及时更新揭露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揭露攻略和政府信息揭露目录的;
(三)违背规则收取费用的;
(四)经过其他安排、个人以有偿服务方法供给政府信息的;
(五)揭露不应当揭露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背本法令规则的其他行为。
政府信息揭露,是指行政机关在实行职责过程中制造或许获取的,以必定方式记载、保存的信息,及时、精确地揭露发布。它既是大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大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根据。
在法令上,政府信息揭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令、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托付的安排,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经过法定方式和程序,自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大众或依请求而向特定的个人或安排揭露的准则。对此,能够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揭露首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揭露,二是信息揭露;狭义上的政府信息揭露主指政务揭露。政务揭露首要是指行政机关揭露其行政业务,着重的是行政机关要揭露其法律根据、法律程序和法律成果,归于就事准则层面的揭露。广义上的政府信息揭露的内在和外延要比政务揭露宽广的多,它不只要求政府业务揭露,并且,要求政府揭露其所把握的其他信息。
政府不实行信息揭露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揭露法令》规则:
第二十一条对请求揭露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状况别离作出答复:
(一)归于揭露规模的,应当奉告请求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二)归于不予揭露规模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归于本行政机关揭露或许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对能够确认该政府信息的揭露机关的,应当奉告请求人该行政机关的称号、联系方法;
(四)请求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奉告请求人作出更改、弥补。
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实行政府信息揭露责任的,能够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许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主管部门告发。收到告发的机关应当予以查询处理。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中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检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首要担任人依法给予处置。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实行政府信息揭露责任的;
(二)不及时更新揭露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揭露攻略和政府信息揭露目录的;
(三)违背规则收取费用的;
(四)经过其他安排、个人以有偿服务方法供给政府信息的;
(五)揭露不应当揭露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背本法令规则的其他行为。
政府信息揭露,是指行政机关在实行职责过程中制造或许获取的,以必定方式记载、保存的信息,及时、精确地揭露发布。它既是大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大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根据。
在法令上,政府信息揭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令、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托付的安排,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经过法定方式和程序,自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大众或依请求而向特定的个人或安排揭露的准则。对此,能够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揭露首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揭露,二是信息揭露;狭义上的政府信息揭露主指政务揭露。政务揭露首要是指行政机关揭露其行政业务,着重的是行政机关要揭露其法律根据、法律程序和法律成果,归于就事准则层面的揭露。广义上的政府信息揭露的内在和外延要比政务揭露宽广的多,它不只要求政府业务揭露,并且,要求政府揭露其所把握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