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期徒刑缓刑和有期徒刑监外执行问题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23: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期徒刑缓刑和有期徒刑监外履行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3)办研字第124号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与判处徒刑监外履行有何差异的请示陈述已收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已构成犯罪,够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的条件,咱们除赞同你们提出的定见外,以为尚须弥补“认罪态度较好”这一条件。
二、关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监外履行的问题,往后除了在内部肃反问题上,关于罪恶较大,告知欠好,需求操控运用的高级知识分子或其他技术人员,依据1956年3月10日中心赞同的“中心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说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仍可判处徒刑操控运用外,咱们赞同你们的定见,不要遍及适用判处徒刑监外履行的方法。
此复
附: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与判处徒刑监外执
行有何差异的请示陈述
(63)办研字第12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六安中院1963年6月7日请示有关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与判处徒刑监外履行有何差异以及各应具有哪些条件,经咱们研讨,以为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与判处徒刑监外履行是两回事。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是给罪犯必定的调查期间,底子不是履行;判处徒刑监外履行,是履行的场所不同。两者有所差异。至于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与判处徒刑监外履行各应具有哪些条件,原陈述中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所提出的条件,即:人民大众中犯一般刑事罪,情节不大严峻,需求判处的刑期不长,判处后放在社会上没有什么风险,大众又没有定见,而且具有必定条件,如自己是家庭首要成员、孕妈妈、有哺乳婴儿的妇女、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的确需求或有其他特别原因不能收监履行等。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案子,经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无需上报批阅。这些定见咱们赞同。对判处徒刑监外履行,是指具有上述某些条件,但不适合宣告缓刑的,采纳判处徒刑,交给其原住地的行政机关或原作业单位监督其劳动改造。咱们以为这种做法,仅仅曩昔有一时期单个当地对某些单个案子试用过,往后不宜选用。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