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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02:09
关于农人房土地使用证怎样处理的问题,大部分乡民朋友们由于本身了解的规则有限,所以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那么在生活中,我们假如需求处理土地证的处理事宜,应该怎样处理?现在针对农人房土地使用证处理的问题,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回答。
一、农人房土地使用证怎样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四条,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团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承认所有权。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团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承认建造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施行一致挂号。
可见,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造的,才需求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许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农村土地归于团体土地,只能由村团体成员请求团体土地使用权。只要在乡政府规划中,对团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干由团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干处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详细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请求。
村委会依据乡民大会评论的定见,经村委会检查赞同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批阅宅基地名单。
2、填写请求表:村委会赞同后,由村担任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定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阅:乡镇政府依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察,经检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定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阅并到现场进行勘察。
5、审阅、勘察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批阅。
6、批阅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造。
7、建造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由农房科安排相关资料发放《团体土地使用证》。
三、处理《团体土地使用证》所需求的资料
1、住所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定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客籍建住所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检查定见。(3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国家依法施行土地挂号发证准则。依法挂号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所以假如我们由于土地证在生活中遇到问题了,小编主张我们找听讼网供给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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