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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价格怎样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19:07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确认?
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是否需要与股东出资额持平?股权转让在办理工商改变挂号(一般也称为“股权转让存案挂号”)是否应该要求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转让的股权出资额?若实践股权转让价格与工商存案挂号中价格不共同时,法令怎么评判真假,当事人该怎么应对呢?一般情况下,股权价格系买卖双方一起约好,无需与股东转让的出资额持平,股权转让存案挂号的价格也无需大于等于转让股权的出资额。
在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怎么确认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现在,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令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作了实践中硬性规则外,关于其他的一般股权转让价格尚未作清晰的规则。实务中,关于一般股权转让的价格确认有三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公司工商注册挂号的出资额确认,可称为“出资额法”。
第二种办法,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依照公司财物评价后价格确认,可称为“评价价法”。
第三种办法,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洽谈确认,可称为“洽谈价法”。关于股权转让价款的“洽谈价法”在实务中极端常见。原因在于 “洽谈价法”的相对科学性,由于不管“出资额法”,仍是“评价价法”,均反映企业财物的原有和现有财物价格,而股权的价值不只表现企业财物的前史和现状,首要还应表现企业的未来收益,因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认应考虑企业的动态盈余才能。
法令并未要求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出资额,股权并购中,若呈现股权转让存案挂号的虚伪股权转让价款与实在价款不相共同时,并购各方应留意采纳相应措施保全依据,复原一个实在的股权转让价款,以防控法令危险。以避税为意图而简略将工商存案挂号的股权转让价款改为股东出资额共同的处理办法必定程度上是对税收法令方针误解,而且存在极大的法令危险,因而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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