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4:20
录像著作与录像制品的差异
著作,是指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以某种有形方式仿制的智力发明效果,他包含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能等智力发明效果。
录像著作,是指摄制在必定物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许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需求凭借专门的设备才干放映,播映的著作,如电影、电视、录像带等。摄制这种 电影、电视、录像带的制造人,在制造过程中需求充分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体现在对扮演者的扮演动作的发明、置景、配音、摄制技能的运用,剪接等详细活动 中,经过这种“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独创性”制成的录像,便是著作。
录音录像制品,是指将已制造成功的著作再从头进行翻录,完 全运用原制成品的各项规范、要求,或是机械地将扮演者的扮演或景象录制下来的非智力发明效果。这种录音录像制品、制造人在录制过程中不需求发挥想象力、不 需求发挥发明性,仅仅一种仿制技能,不属著作权法中规则的著作领域。
由此可见,著作的制造人具有想象力、发明性,制品的制造者却不具有。因而,区别是录音录像著作仍是制品,仅有的规范是看其有无想象力和独创性。
著作,是指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以某种有形方式仿制的智力发明效果,他包含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能等智力发明效果。
录像著作,是指摄制在必定物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许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需求凭借专门的设备才干放映,播映的著作,如电影、电视、录像带等。摄制这种 电影、电视、录像带的制造人,在制造过程中需求充分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体现在对扮演者的扮演动作的发明、置景、配音、摄制技能的运用,剪接等详细活动 中,经过这种“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独创性”制成的录像,便是著作。
录音录像制品,是指将已制造成功的著作再从头进行翻录,完 全运用原制成品的各项规范、要求,或是机械地将扮演者的扮演或景象录制下来的非智力发明效果。这种录音录像制品、制造人在录制过程中不需求发挥想象力、不 需求发挥发明性,仅仅一种仿制技能,不属著作权法中规则的著作领域。
由此可见,著作的制造人具有想象力、发明性,制品的制造者却不具有。因而,区别是录音录像著作仍是制品,仅有的规范是看其有无想象力和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