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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06:55

  关于《黑龙江省赋闲稳妥法令》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999年8月11日黑龙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经过依据2000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关于批改《黑龙江省赋闲稳妥法令的决议批改依据2006年6月9日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批改《黑龙江省赋闲稳妥法令的决议第2次批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赋闲人员赋闲期间的根本日子,促进其再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和国务院《赋闲稳妥法令、《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法令等有关法令、法规规则,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本法令所称赋闲人员,是指在法定劳作年纪内,具有劳作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免除劳作联系而失掉作业,并已参加赋闲稳妥的人员。
  第三条本法令适用于本省辖区内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总称单位)和与之构成劳作联系的劳作者以及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个人)。
  本法令所称乡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乡镇私营企业;港、澳、台商出资企业;外商出资企业。
  本法令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公益意图,由国家机关举行或许其他安排运用国有财物举行的,从事教育、科技、文明、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安排。
  本法令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气以及公民个人运用非国有财物举行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安排。
  本法令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自筹经费,为完成会员一起志愿,按照其规章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安排。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有必要参加赋闲稳妥,并准时、足额交纳赋闲稳妥费。赋闲稳妥费不得减免。
  第五条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主管全省赋闲稳妥作业。市(行署)、县(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主管本辖区内的赋闲稳妥作业。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按照国家和省规则树立的经办赋闲稳妥业务的社会稳妥经办安排(以下简称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按照本法令规则,详细承办赋闲稳妥作业。
  当地税务机关担任赋闲稳妥费的征收作业;赋闲稳妥费实施体系统筹的,其征收和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则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赋闲稳妥作业的领导,做好安排协调作业。各级财政、工商、核算、民政等行政部分和金融安排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安排按照各自责任协同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做好赋闲稳妥作业。
  第二章赋闲稳妥基金
  第七条赋闲稳妥基金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含所辖县(市)〕社会统筹,其他区域在赋闲稳妥挂号规模内实施社会统筹。
  第八条赋闲稳妥基金的来历:
  (一)单位交纳的赋闲稳妥费;
  (二)个人交纳的赋闲稳妥费;
  (三)赋闲稳妥基金的利息收入;
  (四)财政补助;
  (五)法令、法规规则归入赋闲稳妥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九条单位有必要按照本单位薪酬总额的2%交纳赋闲稳妥费;个人有必要按照自己薪酬的1%交纳赋闲稳妥费。农人合同制工人自己不交纳赋闲稳妥费。
  第十条单位应当在规则期限内到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处理赋闲稳妥挂号,并按月申报应当交纳的赋闲稳妥费数额。单位未按照规则申报应当交纳的赋闲稳妥费数额的,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暂时按照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认应当交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暂时按照单位的运营状况、员工人数等有关状况确认应当交纳数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照核定数额交纳赋闲稳妥费后,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按照规则结算。
  第十一条单位的赋闲稳妥挂号事项发作改变或许单位依法中止的,应当自改变或许中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处理改变或许刊出赋闲稳妥挂号手续。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以钱银方式全额交纳赋闲稳妥费。个人交纳的赋闲稳妥费,由所在单位从其自己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单位未按照规则交纳和代扣代缴赋闲稳妥费的,由当地税务机关责令期限交纳。
  第十四条单位因为停产、半停产等原因,无力交纳赋闲稳妥费的,应当向社会稳妥经办安排请求,处理缓缴批阅手续,核定缓缴期限。缓缴期满,单位应当足额补缴赋闲稳妥费。
  企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决,按照法定的清偿次序,清偿破产企业欠缴的赋闲稳妥费。
  第十五条当地税务机关按照社会稳妥经办安排供给的交纳赋闲稳妥费单位名单、应当交纳赋闲稳妥费金额等数据按月征收赋闲稳妥费。
  当地税务机关征收的赋闲稳妥费存入财政部分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稳妥基金财政专户。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凭当地税务机关的赋闲稳妥费征收凭据一起记账。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则购买国债的赋闲稳妥基金,别离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储蓄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
  第十六条赋闲稳妥基金出入的预算、决算,按照统筹规模,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编制,经同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复核,同级财政部分审阅,报同级人民政府批阅。
  第十七条赋闲稳妥基金有必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出入。
  赋闲稳妥基金当年结余转下年运用。
  第十八条赋闲稳妥基金按照国家规则免纳税、费。
  第十九条赋闲稳妥基金用于下列项目开销:
  (一)赋闲稳妥金;
  (二)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的妇女生育补助金;
  (四)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逝世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爱人、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五)农人合同制工人免除劳作合同的一次性日子补助金;
  (六)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则的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承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助等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市(行署)、县(市)财政部分应当按季度将当地税务机关征缴的赋闲稳妥基金总额的10%上缴省财政部分在国有银行开设的赋闲稳妥基金财政专户,作为全省赋闲稳妥调剂金,用于全省调剂运用。
  省财政部分依据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的赋闲稳妥调剂金返还计划,将按季度足额交纳调剂金的市(行署)、县(市)上缴调剂金总额的30%返还给市(行署),作为市(行署)调剂金。
  财政部分应当开具赋闲稳妥调剂金上解、下拨凭据,交由同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作为记账依据。
  第二十一条县(市)、市(行署)赋闲稳妥基金缺乏运用时,由上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调剂,调剂后仍缺乏运用时,由同级财政部分给予补助。
  财政计划单列县(市)赋闲稳妥基金缺乏运用时,由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调剂,调剂后仍缺乏运用时,由同级财政部分给予补助。
  第二十二条县(市)、市(行署)需用调剂金时,由其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向同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请求,经上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审阅、同意,并经财政部分复核,调剂运用。财政计划单列县(市)需用调剂金,由其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向同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请求,经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审阅、同意,并经财政部分复核,调剂运用。调剂金的运用按照本法令第十九条所列项目开销。
  第二十三条赋闲稳妥调剂金的筹措、调剂运用以及当地财政补助的详细方法,赋闲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费用运用方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则。
  第三章赋闲稳妥待遇
  第二十四条赋闲人员具有下列条件的,能够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一)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则参加赋闲稳妥1年以上并足额交纳赋闲稳妥费的;
  (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作业的;
  (三)按照规则进行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按照规则一起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第二十五条赋闲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持续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一)从头作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用根本养老稳妥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实施或许被劳作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承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分或许安排职业介绍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的。
  第二十六条赋闲稳妥金规范由赋闲稳妥统筹区域按照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20%的准则,依据当地同期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状况,提出计划,报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审阅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
  赋闲人员赋闲前所在单位和自己按照规则累计缴费时刻每满1年,收取2个月的赋闲稳妥金,但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赋闲人员从头作业后,再次赋闲的,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能够与前次赋闲应当收取而没有收取的赋闲稳妥金的期限兼并核算,但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第二十七条赋闲人员契合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条件的,按照规则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待遇。
  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期满仍未从头作业的赋闲人员,距法定退休年纪缺乏两年的,能够持续享用赋闲稳妥待遇,其收取赋闲稳妥金规范为原规范的80%,到达法定退休年纪后,中止收取赋闲稳妥金,按照规则享用养老稳妥待遇。
  第二十八条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按月发给,其规范为:
  (一)缴费时刻缺乏5年的,为自己赋闲稳妥金的6%;
  (二)缴费时刻5年以上缺乏10年的,为自己赋闲稳妥金的8%;
  (三)缴费时刻10年以上的,为自己赋闲稳妥金的10%;
  赋闲人员在赋闲期间因患严峻疾病到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经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同意,予以报销医疗费的70%,总额不得超越自己10个月的赋闲稳妥金,住院治疗期间不再按月发给医疗补助金。
  第二十九条女人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生育,并契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则的,经当地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同意,一次性发给自己3个月赋闲稳妥金的生育补助金。
  第三十条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逝世的,其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在职员工逝世丧葬补助金规范实施,参加犯罪活动而逝世的在外。
  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逝世的,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的爱人、直系亲属抚恤金,详细规范为:
  (一)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赋闲稳妥金;
  (二)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赋闲稳妥金;
  (三)供养3人及其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赋闲稳妥金。
  第三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人合同制工人接连作业满一年,本单位已交纳赋闲稳妥费,劳作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许提早免除合同的,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将单位为其交纳的赋闲稳妥费作为日子补助金,一次性发给自己。
  第四章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处理赋闲稳妥作业,实施下列责任:
  (一)宣扬贯彻实施赋闲稳妥法令、法规;
  (二)担任拟定赋闲稳妥作业的发展规划;
  (三)辅导社会稳妥经办安排的作业;
  (四)对赋闲稳妥费的征收和赋闲稳妥待遇的付出进行监督查看;
  (五)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则由其实施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三条社会稳妥经办安排详细承办赋闲稳妥作业,实施下列责任:
  (一)担任赋闲人员的挂号、查询、核算和处理作业;
  (二)按照规则担任赋闲稳妥金的发放处理;
  (三)按照规则核定赋闲稳妥待遇,开具赋闲人员在指定银行收取赋闲稳妥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
  (四)拨付赋闲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费用;
  (五)为赋闲人员供给免费咨询服务;
  (六)受劳作保证行政部分的托付,进行与社会稳妥费征缴、发放有关的查看、查询;
  (七)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则由其实施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四条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应当揭露赋闲稳妥就事准则,仔细实施规则的责任,承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单位在与个人中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时,应当为其出具中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奉告其按照规则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权力,并将赋闲人员的名单自中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存案。
  赋闲人员应当在30日内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中止或许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经指定的社会稳妥经办安排确认后,处理赋闲挂号。赋闲稳妥金自处理赋闲挂号之日起核算。
  赋闲稳妥金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按月发放。社会稳妥经办安排为赋闲人员开具收取赋闲稳妥金的单证,赋闲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收取赋闲稳妥金。
  第三十六条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合作社会稳妥经办安排进行处理。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区域搬运,赋闲人员跨统筹区域活动的,赋闲稳妥联系随之转迁。
  第三十七条赋闲人员从头作业时,应当10日内到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处理有关手续。
  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应当在赋闲人员收取赋闲稳妥金期满前30日内奉告自己。
  第三十八条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或许当地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状况进行查看时,被查看的单位应当供给与交纳赋闲稳妥费有关的用人状况、薪酬表、财政报表等资料,照实反映状况,不得回绝查看,不得谎称、瞒报。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或许当地税务机关作业人员对与缴费有关的资料能够记载、录音、录像、照相和仿制,但应当为缴费单位保存商业秘密。
  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或许当地税务机关作业人员行使前款所列职权时,应当出示实施公务证件。
  第三十九条任何安排和个人有权告发有关赋闲稳妥费征缴的违法行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或许当地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查询,按照规则处理,并为告发人保密。
  第四十条赋闲稳妥基金实施出入两条线处理,由财政部分、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监督。
  各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及其所属的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应当树立、健全内部审计准则。
  第四十一条社会稳妥经办安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部分拨付。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四十二条单位未按照规则处理赋闲稳妥挂号、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或许未按照规则申报应交纳的赋闲稳妥费数额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责令期限改正;情节严峻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峻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单位违背财政、管帐、核算的法令、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则,假造、变造、成心消灭有关账册、资料,或许不设账册,致使赋闲稳妥费缴费基数无法确认的,除按照本法令第十条规则征缴外,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给予行政处罚,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仍不交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不契合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条件,骗得赋闲稳妥金和其他赋闲稳妥待遇的,由社会稳妥经办安排责令交还;情节严峻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处骗得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社会稳妥经办安排作业人员违背规则向赋闲人员或许非赋闲人员开具收取赋闲稳妥金或许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单证,致使赋闲稳妥基金丢失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责令追回;未按规则实现赋闲稳妥待遇的,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稳妥经办安排的作业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形成赋闲稳妥基金丢失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当地税务机关追回丢失的赋闲稳妥基金,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移用、截留赋闲稳妥基金的,追回被移用、截留的赋闲稳妥基金并补偿丢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赋闲稳妥基金;由主管部分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赋闲稳妥基金平衡财政出入的,由上级主管部分依法进行监督,责令纠正,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对有关赋闲稳妥的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请求行政复议,又不实实施政处罚决议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议的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第四十九条违背本法令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令由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使用解说。
  第五十一条本法令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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