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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辞退”短信“不开玩笑” 库管员获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6:12

在上海某计算机科技公司任库房管理员的李小姐,忽然收到公司总司理一则短信,让她不要再到单位上班,也就意味是炒了她的“鱿鱼”。不服单位如此的解雇方法,李小姐与公司为是解雇仍是擅离任守终究闹上法院。近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定由计算机公司为李小姐交纳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期间的归纳保险费;付出李小姐薪酬、加班薪酬、年休假薪酬和付出违法免除劳作联络补偿金计2.46万余元。
   2008年1月1日,李小姐与计算机公司签定劳作合同,约好李小姐任库房保管员一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税前基本薪酬为1851.50元。合同签定后,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发放李小姐的薪资至2010年8月。同年10月下旬,李小姐恳求劳作裁定,要求公司付出拖欠薪酬、加班,补偿免除劳作联络补偿金及补缴归纳保险费等。同年12月底,劳作裁定委做出了判决后,李小姐不服部分判决再次申述到法院。
   2011年1月中旬,不服判决的李小姐诉称,自己早在2005年10月11日进入该计算机公司,两边签定劳作合同后,但公司没有为自己交纳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期间的归纳保险费。但是,在2010年10月8日,公司单方面违法口头告诉免除两边劳作合同,要求自己当天就脱离公司。李小姐以为公司此举属违法免除,还未付出自己9月、10月的薪酬,恳求法院判令计算机公司付出2010年9月至10月的薪酬,加班薪酬、年休假薪酬,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补偿金和为自己交纳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的归纳保险费等。为此,李小姐供给了公司出售签收单、加班记载以及请假单等资料,其间在一份司理批签栏中,有公司总司理的签名,单据日期为2006年8月2日。
   李小姐还说,于2010年10月6日,自己依照公司要求在加班时,当日下午5点55分收到公司司理的短信(手机号1860*******):“你好好学打麻将,后天也不必来了。”她开端还以为是司理恶作剧。2010年10月8日,自己到公司上班,领导即要求自己处理离任手续及盘点库房,故确定是公司的违法免除,就应付出补偿金。李小姐还供给公司司理手刺一张,上有该司理的手机号。
   法庭上,计算机公司辩称从未做过解雇李小姐的行为,称李小姐纯属擅离任守,不同意李小姐的诉求,要求实行劳作裁定判决,以为两边的劳作联络自2008年1月1日才树立。还针对李小姐宣称手机短信之说,辩称那只手机号的手机,不过是公司归于共用的手机,不属司理个人专人专用的。
   法院以为,李小姐供给的出售签收单、加班记载、请假单等依据标明,最早一份构成时刻为2006年8月2日。从裁定判决的内容看,判决承认两边系2006年4月1日起树立了劳作联络,并判决该公司从2006年4月起为李小姐交纳归纳保险费,尽管与李小姐供给依据反映的时刻,有4个月跨度尚属合理,遂法院承认两边的劳作联络树立为2006年4月1日。至于李小姐以为是从2005年10月11日树立劳作联络,因缺少依据无法采信,遂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定。
法官点评:
   触及两边争议的手机短信是否为公司司理所发?所发内容是否能确定公司免除劳作联络的意思表明?法院以为:榜首、李小姐在诉讼时为补强依据供给手刺一张,公司曾在庭审中予以认可,但之后又以书面阐明的方式否定。而依据现实经法庭予以承认后,要反悔有必要供给依据予以证明。依照手刺上记载公司司理的手机,便是涉案手机号。庭审中公司辩称该手机归于公司员工所共用,短信并非是公司司理所宣布。法院以为跟着人们的生活水准进步,手机不属奢侈品,“人手一机”的状况现已适当遍及,“共用手机”的现象至少在现在已不多见,故法院确定涉案手机短信为公司司理所发。
   第二、短信内容尽管没有写明免除劳作联络,但手机所有人是公司负责人,两边的联络是主雇联络,该短信称“后天也不必来了”,彻底可以了解是公司不要求李小姐持续上班及免除两边的劳作联络。从李小姐任公司库房保管员责任看,该岗位仅为李小姐一人,她私行脱离了作业岗位,肯定会对公司的作业带来影响,而在10月上旬公司就收到李小姐恳求裁定的恳求书,期间约有20天左右,公司彻底应该有时刻活跃与李小姐联络,及时对李小姐的行为作出处理。而公司当庭称也只是打了两个电话,要求李小姐回公司处理库房事宜。即便公司该陈说事实,亦与常理有悖,遂法院确定是计算机公司单方面免除了与李小姐的劳作联络,应付出免除劳作联络的补偿金21382元,触及李小姐其他诉求与裁定判决共同,两边均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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