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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与主要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2:20
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方法,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方法。(反不正当竞赛法)是从反不正当竞赛视点规则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赛行为。这是由于,假使运营者不是经过降低本钱、进步质量等参加竞赛,而是经过贿赂手法购买或许出售产品,那么必定违反竞赛准则,歪曲商场联系,危害其他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赛。
所谓商业贿赂,是指运营者为出售或许购买产品而选用资产或许其他手法贿赂对方单位或许个人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
(1)主体是运营者,赌赂对方单位或许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运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含其他安排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含从事运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意图是为出售产品或许购买产品,即为到达商业意图,经过贿赂手法,获取优于其他运营者的竞赛位置。(3)手法有两类,即资产手法和其他手法。当然,商业贿赂与其他贿赂都归于贿赂的领域,触犯刑律的都要给予刑事制裁,但在行政责任上是不同的,商业贿赂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赛法)给予行政处罚,其他贿赂要受党纪政纪处分。
商业贿赂的首要方法有:
1.现金、什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款待、酒巴包厢吃苦、供给出国时机及景色旅游观光;
3.为对方装置电话、包租大哥大、装饰住宅;
4.为对方供给显着可盈利的事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
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钱”、“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交给对方。《反不正当竞赛法》对帐外回扣清晰制止,但考虑商业运营特色,对运营中的“扣头”行为则清晰答应。第八条第二款规则:“运营者出售或许购买产品,能够以明示方法给对方扣头,能够给中间人佣钱。运营者给对方扣头、给中间人佣钱的,有必要照实入帐,按受扣头、佣钱的运营者有必要照实入帐。”这儿规则了回扣与扣头的差异:一是扣头是揭露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隐秘进行的;二是扣头是给对方单位或团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扣头,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法,是指在产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必定份额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买卖上的优惠。
商业贿赂的危害有:
(一)它违反社会主义商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损坏商场秩序,阻碍公平竞赛的资源合理装备,影响投资环境。
(二)添加企业运营本钱,形成国家税收削减和公有产业被并吞。
(三)为冒充伪劣产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危害广阔顾客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情和其他社会问题。
(四)损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管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是:
(一)是加速建造社会信誉系统和保护公平竞赛,完善社会主义商场经济体系的必定要求。
(二)是保护广阔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三)是建立我国杰出的国际形象、在参加全球竞赛中争夺有利位置的客观需求。
(四)是惩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造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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