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大修基金是刑事犯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12:11
购房房子的时分,业主往往需求交纳必定的房子修理基金,用于房子出现问题时,业主能够运用修理基金补葺房子,房子修理基金归于专项资金,不能随意运用,那么移用大修基金是刑事犯罪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移用大修基金构成刑事犯罪吗
移用房子修理基金到达必定额度,不归还被移用资金的,移用者会构成刑事犯罪,按移用资金罪进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移用资金罪;移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二、移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越3个月未还的;
2.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盈利活动的;
3.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依据《决议》第十一条规则,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员工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移用资金罪。
施行《决议》第十一条规则的行为,移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移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查刑事责任。
移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交还的,按照《决议》第十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三、北京市住所修理基金的交纳规则的具体内容
(一)商品住所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处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修理基金。
公有住所售后修理基金由买卖双方一起担负。其间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所20%、高层住所30%的份额划拨修理基金;员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所成本价2%的份额交纳。
(二)此项基金只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三)商品住所修理基金由北京市寓居小区办理办公室代管。住所小区建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所修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办理或经管委会赞同交由物业办理企业代管。
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所资金办理中心体系,待公有住所售后建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办理。
(四)管委会建立前,修理基金的运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托付的办理单位提出运用方案,经房地局审阅后划拨;管委会建立后,修理基金的运用由物业办理企业提出年度运用方案,经管委会审定后施行。
(五)修理基金缺乏时,经管委会研究决议,市房地局同意,可按业主占有的住所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六)如业主所住所子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寓居,修理基金代管单位应将修理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份额交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子所有权,其结余修理基金随房子所有权一起过户。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移用大修基金构成刑事犯罪吗”问题进行的回答,移用房子修理基金到达必定额度,不归还被移用资金的,移用者会构成刑事犯罪,按移用资金罪进行处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移用大修基金构成刑事犯罪吗
移用房子修理基金到达必定额度,不归还被移用资金的,移用者会构成刑事犯罪,按移用资金罪进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移用资金罪;移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二、移用资金罪数额巨大的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越3个月未还的;
2.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盈利活动的;
3.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依据《决议》第十一条规则,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员工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移用资金罪。
施行《决议》第十一条规则的行为,移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移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查刑事责任。
移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交还的,按照《决议》第十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三、北京市住所修理基金的交纳规则的具体内容
(一)商品住所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处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修理基金。
公有住所售后修理基金由买卖双方一起担负。其间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所20%、高层住所30%的份额划拨修理基金;员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所成本价2%的份额交纳。
(二)此项基金只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三)商品住所修理基金由北京市寓居小区办理办公室代管。住所小区建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所修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办理或经管委会赞同交由物业办理企业代管。
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所资金办理中心体系,待公有住所售后建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办理。
(四)管委会建立前,修理基金的运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托付的办理单位提出运用方案,经房地局审阅后划拨;管委会建立后,修理基金的运用由物业办理企业提出年度运用方案,经管委会审定后施行。
(五)修理基金缺乏时,经管委会研究决议,市房地局同意,可按业主占有的住所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六)如业主所住所子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寓居,修理基金代管单位应将修理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份额交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子所有权,其结余修理基金随房子所有权一起过户。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移用大修基金构成刑事犯罪吗”问题进行的回答,移用房子修理基金到达必定额度,不归还被移用资金的,移用者会构成刑事犯罪,按移用资金罪进行处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